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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與關(guān)中父老約法三章 有著不可告人的目的

2017-04-13 20:29:49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約法三章,咱讀書的時候,在歷史和語文書中都學(xué)過。講的是,劉邦帶兵攻到了咸陽,秦王子嬰差人把自己綁了出來迎降。得勝的劉邦叫來“解放區(qū)

約法三章,咱讀書的時候,在歷史和語文書中都學(xué)過。講的是,劉邦帶兵攻到了咸陽,秦王子嬰差人把自己綁了出來迎降。得勝的劉邦叫來“解放區(qū)”的耆老名宿以及豪杰之士,跟他們約定了三條規(guī)則——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抵罪。于是受秦朝的苦很久了的百姓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您可算是來啦,我們等你們?nèi)柿x之師,等得太久了呀!

為何秦人會那般高興呢?難道按著秦朝的法律,殺人者,不必死?傷人及盜竊的,不必治罪?否則,為何這簡簡單單的三條天理,讓秦人那般歡呼雀躍呢?

我們學(xué)過,秦法,是極嚴(yán)苛的。當(dāng)年商鞅變法之時,秦孝公的哥哥嬴虔犯了法,居然被割了鼻子。到了后來,孝公去世,商鞅失勢,知道難逃一死,所以出奔外地,夜里敲民宅門求留宿,人家說,秦法,夜不能留人宿,你走吧——這就叫反噬自身啊,自己主持定的法,最終害了自己——他此刻應(yīng)該明白,有多少普通百姓,被嚴(yán)酷的秦法管得家破人亡吧?

在約法三章之前的文字里,司馬遷如此寫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以秦朝律法最讓人痛恨的兩條與現(xiàn)在新頒布的三條一比較,難怪秦人要大喜了——他們終于有了說話的自由——雖然,不是自己爭來的,但好歹,有人送來了——血和命,其他人捐了,自己享受成果,何樂不為呢?

但這還不是重點。

重點在,約法三章,等于是破除了秦朝的連坐制度。你犯了法,你自己去承擔(dān)責(zé)任,咱們鄰居,再也不必?fù)?dān)心,誰家一人做了錯事,我們都得陪著坐牢送命了——雖然連坐之下,告密肯定是常態(tài),但你總不能時刻盯著街坊啊——怎么能保證他們不觸秦法呢——說白了,劉邦來了,只要你好好做你的良善百姓,就不必?fù)?dān)憂受牽連了。

好,說到良善百姓,才是真正的重點來了。

約法三章,難道只是對百姓好嗎?不是。他對劉邦等人的好處更大。因為,它絕了其他人有樣學(xué)樣,再起來反抗之路。

不論是反抗秦朝,還是不滿劉邦者反抗劉邦,一旦舉事,就會要傷人殺人吧?在劉邦他們的經(jīng)驗里,很多反秦者起事,事先并無周密計劃,而是出來一個猛人,將縣令殺了,振臂一呼,就可以斬木為兵,揭竿而起了。

所為,他為何在約法三章的時候,要把“豪杰”們也叫來呢?就是告訴他們,你們別蹦,別妄想火中取栗搶奪我們的勝利果實,別想暗殺我們派的官員,因為只要你們一動,我就可以抓你,可以砍了你——不要說什么,你當(dāng)年不也是如此起來的嗎?你做沛公,不就是因為鼓動沛縣的百姓,殺了縣令嗎?你能做,我們不能做?

是的,我能做,你們不能做。現(xiàn)在時局不同啦?,F(xiàn)在已非秦朝的天下,而是我老劉,說話算話啦!

不服?問問你們身邊的父老,認(rèn)不認(rèn)同我的話?

寫到此,咱也覺得豁然開朗了。當(dāng)年讀約法三章之時,只說劉邦是愛百姓,完全沒說他有自己的打算??!

難怪,有人說,約法三章,乃是劉邦從反秦者,向肉食者的轉(zhuǎn)變。那些看起來,只為他人著想的,后面,還是藏著自己的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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