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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手段太狠了 中國古代是如何處置逃兵的?

2017-03-15 22:50:07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連坐家屬的“士亡法” 東漢末年的戰(zhàn)亂中,曹操集團逐漸獲取中原控制權。曹操將他軍隊中的士兵一律劃為“士籍”(或稱“士家”),戶口單列,

連坐家屬的“士亡法”

東漢末年的戰(zhàn)亂中,曹操集團逐漸獲取中原控制權。曹操將他軍隊中的士兵一律劃為“士籍”(或稱“士家”),戶口單列,世襲為兵。士兵家屬集中遷居到許昌一帶居住,作為人質,如果士兵有逃亡、叛降行為,就連帶處罰其家屬。士家的女子不得外嫁,只能在士家之間通婚。

另外,曹操還特意制定“士亡法”。原來東漢末年的法律規(guī)定,凡是士兵逃亡的,官府可以逮捕其妻子、子女進行拷打,追究其去向。曹操覺得這樣處罰還不足以威懾士兵,在“士亡法”中規(guī)定,逃亡士兵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都要株連處死。

《三國志·魏志·盧毓傳》記載了一件“士亡法”公布不久后的案件。有一位婦女白氏,由父母包辦嫁給了一個士兵,才過門沒幾天,連丈夫的面都沒見過,那個士兵就因失蹤被判定為逃亡。負責審判的大理寺依據(jù)“士亡法”判處白氏死刑。上報到朝廷,門下省“賊曹”的官員盧毓引經據(jù)典加以反駁,說:“女子要經與丈夫見面同房,才成為人婦,所以《詩經》有‘未見君子,我心傷悲;亦既見止,我心則夷’。

而《禮記》又說,女子如果沒有在丈夫家的祖廟牌位前見過祖宗,死后要歸葬娘家,因為她還沒有成為人婦。這位白氏生有未見之悲,死有非婦之痛,而法官就要判她死刑,那么正式成婚的如何來加重處罰?法律對此并無明確規(guī)定,法官只是在比附判案,那么按照儒家經典‘附從輕’,比附類推論罪應該從輕處罰。

《尚書》也說‘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白氏是經過了正式禮聘及過門的程序,可以處刑,但處死刑就過重了?!辈懿俾犃怂膮R報,感嘆說:“盧毓的意見是對的,他引經據(jù)典,使孤嘆息?!卑资嫌纱瞬盘拥靡幻?/p>

過了幾年,又發(fā)生一樁案件。曹操軍隊中的吹鼓手宋金等人在合肥逃亡,宋金的母親、妻子以及兩個兄弟都在許昌被捕,法官上報,建議按照“士亡法”全部處死刑。當時擔任丞相府“理曹掾”(主管司法的低級官員)的高柔向曹操建議:“士兵逃亡確實是可恨,但是我覺得其中有不少人是會后悔的。

我請求凡是逃亡的不要連坐誅殺他們的親屬,一來可以使敵軍宣稱我軍殘暴的宣傳破產,二來也可以誘使逃兵有歸還之心。只要按照原來的法律就足以使士兵不至于輕易逃亡,再加重處罰到連坐親屬,我以為現(xiàn)在的士兵見到有人逃跑的,為了躲避連坐也跟著逃亡,這樣的重刑并不能制止逃亡,恐怕還要增加逃亡?!辈懿俳邮芰怂囊庖姡谓鸬募覍俣紱]有被殺,并將法令修改為逃亡士兵親屬沒為官奴婢。

曹魏廢漢建國后,高柔被任命為主管審判的廷尉。有一個叫竇禮的士兵出營后失蹤,軍營以逃亡上報,請求追捕,并連坐竇禮的妻子、子女為官奴婢。竇禮的妻子每次過堂受審都連呼冤枉,可是各級官府都不予理睬。案件上報到廷尉,高柔親自審訊:“你怎么知道丈夫沒有當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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