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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制度的目的和作用:解決藩鎮(zhèn)割據(jù)加強集權

2016-06-05 15:24:13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還需要注意,元廷設置十行省的目的和作用,各有側重,并不完全一致。如“生齒繁夥,物產富穰,水浮陸行,紛輪雜集”,“土賦居天下十六七”

還需要注意,元廷設置十行省的目的和作用,各有側重,并不完全一致。如“生齒繁夥,物產富穰,水浮陸行,紛輪雜集”,“土賦居天下十六七” 的江浙、湖廣、江西三省,大抵以鎮(zhèn)壓新征服區(qū)域和搜刮財賦為基本宗旨,其治所相應地均設在行省北端的水陸交通要沖,而不置于該行省的中心地帶,以便朝廷的聯(lián)絡和指揮。

位于中原、關中及西南邊徼襟要,駐有許多蒙古軍團的陜西、四川、云南、河南四行省,又以軍事襟要的鎮(zhèn)遏控制為重心。“太祖肇基之地”,“諸王星布棋列” 的嶺北行省及遼陽、甘肅等行省,則以廩養(yǎng)或防范蒙古諸王,控制蒙古部眾及供給軍需作為主要使命。從以上設置目的和作用看,元行省主要著眼于政治上的統(tǒng)治和軍事上的控制,酷似十個大軍區(qū)。無論是作為朝廷的臨時派出機構,抑或作為常設的地方最高官府,其代表中央進行政治控馭和軍節(jié)鎮(zhèn)遏的色彩,一直非常濃厚。

洪紱說,元行省是“中古殖民地制度之遺物”,“省區(qū)即軍區(qū)”,“皆為軍事控制區(qū)域,各擁相當軍需資源;藉以供養(yǎng)駐軍,鎮(zhèn)壓地方,其目的乃以武力維持專制統(tǒng)治與剝削” 。錢穆說,元行省是“一個極不合理的制度”,“行中書省就是一個行動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駐在這個地方來管事。如是則地方絕無權,權只在中央”;“這種行省設施,實際上并不是為了行政方便,而是為了軍事控制” 。顯而易見,前人對元行省制多有微詞和針砭。

需要指出,洪紱把元行省制視為“中古殖民地制度之遺物”的看法是荒謬的。元行省只是蒙古貴族進入中原后所建立的地方軍政制度,屬于多民族統(tǒng)一國家內部的產物,與入侵外國的殖民活動無涉。況且,元代蒙古本土也設置了嶺北行省。倘若按照洪紱的說法,蒙古本土豈不也成了成吉思汗子孫的“殖民地”了嗎?!

毋庸諱言,元朝統(tǒng)治者設置行省的初衷和直接目的,確實是“以武力維持專制統(tǒng)治與剝削”。確實是“為了軍事控制”。但是誰曾料到,元統(tǒng)治者出于軍事控制目的而創(chuàng)設的行省,卻引出綿延至明清及近代的中央集權新模式。所以,我們對元行省制歷史作用的評價,就不應拘泥或局限于“軍事控制”、“軍事鎮(zhèn)壓”的初衷,而應從更大的時空范圍去探索分析其歷史根源和復雜背景。

我們認為,評價元行省制的歷史作用,必須著眼于古代中央與地方權力結構的螺旋式發(fā)展過程。從形式上看,行省制及其帶來的中央集權模式來自蒙元統(tǒng)治者對帝國疆域軍事控制的偶然行為,實際上其背后又隱藏著古代中央與地方權力結構發(fā)展歷程的必然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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