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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府雷人的十大幽默判詞

2017-01-01 12:12:57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漢語博大精深趣味無窮,即便是多為刻板枯燥之語的古代官府斷案判詞中,亦有語鋒機巧令人忍俊不禁者,今擇十分雷人的十則幽默判詞,與大家分

漢語博大精深趣味無窮,即便是多為刻板枯燥之語的古代官府斷案判詞中,亦有語鋒機巧令人忍俊不禁者,今擇十分雷人的十則幽默判詞,與大家分享。

一、

北宋崇陽縣縣令張詠發(fā)現(xiàn)管理錢庫的小吏每日都將一枚小錢放在帽子里帶走,便以盜竊國庫罪把他打入死牢。小吏認為判得太重,遂高喊冤枉。張詠提筆寫下判詞:“一日一錢,千日千錢,繩鋸木斷,水滴石穿!”小吏無話可說。

二、

南宋清官馬光祖擔任京口縣令時,當?shù)貦?quán)貴福王強占民房養(yǎng)雞喂鴨,反狀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官司到了衙門,馬光祖實地勘驗后,判決道:“晴則雞卵鴨卵,雨則盆滿缽滿;福王若要屋錢,直待光祖任滿。”

三、

明代時,一年仲春,湖南長沙農(nóng)村兩戶農(nóng)民的牛頂斗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傷。兩家主人為此大吵大鬧,不可開交,當?shù)氐目h令也難斷此案。這天,兩家主人聽說太守祝枝山察訪民情路經(jīng)此地,便攔路告狀。祝枝山問明情況,當即判道:“兩牛相斗,一死一傷。死者共食,生者共耕?!彪p方一聽,覺得合情合理,于是爭端平息,兩戶人家來往比以前更加親密。

四、

明朝代宗時,江西南昌寧王府飼養(yǎng)了一只丹頂鶴,為當朝皇帝所賜。一天,寧王府的一位仆役帶著這只鶴上街游逛,不料被一戶平民家飼養(yǎng)的一只黃狗咬傷。狗的主人嚇壞了,連忙跪地求饒,周圍的百姓也為之講情。但那位仆役不顧眾人,拉扯著狗的主人到府衙告狀。狀詞上寫著八個大字:“鶴系金牌,系出御賜?!敝訝睿瑔柮骶売?,揮筆判曰:“鶴系金牌,犬不識字;禽獸相傷,不關(guān)人事?!迸性~堪稱絕妙,給人入情入理之感,仆役無言以對,只得作罷。

五、

明代福建龍溪縣張松茂,與鄰女金媚蘭私通,被金家“捉奸成雙”,把張松茂捆將到福建巡撫王剛中的大堂上,金媚蘭跟著也跑來了。王剛中一看二人外貌,都是眉清目秀,舉止儒雅,不像是放蕩奸邪的小人,便有心成全二人,便問道:“你倆會做詩嗎?”張、金二人驚魂未定,聽了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問話,都趕緊點了點頭。王剛中便指著堂前檐下蜘蛛網(wǎng)上懸著的一只蝴蝶對張松茂說;“如能以此為詩,本官便可免爾等之罪。”話剛說完,就聽張松茂吟道:“只因賦性太癲狂,游遍花叢覓異香。近日誤投羅網(wǎng)里,脫身還藉探花郎。”探花出身的王剛中心想此人才思敏捷,而且詩中有悔過之意,很是難得。便又指著門口的珠簾子對金媚蘭說:“你也以此為題賦詩一首吧?!苯鹈奶m略加思索,隨即念道:“綠筠劈成條條直,紅線相連眼眼齊。只為如花成片斷,遂令失節(jié)致參差?!蓖鮿傊新犃T,不覺擊節(jié)贊嘆。

見他二人郎才女貌,年齡相當,便提筆寫判詞道:“佳人才子兩相宜,致富端由禍所基。判作夫妻永偕老,不勞鉆穴窺于隙。”二人磕頭拜謝。金家見事已至此,也就息事寧人,很快為二人辦了喜事。

六、

明朝末年凌濛初編著的《初刻拍案驚奇》第十三卷《趙六老舐犢喪殘生張知縣誅梟成鐵案》中,講了一個兒子深夜打賊誤殺父親,本來殺賊可恕,但卻因不孝當誅而被判死罪的故事。

某地有一財主趙聰,甚為富有,與其父趙六老分開生活。一天夜里,一人在墻上鉆洞,爬進財主家,被家人發(fā)現(xiàn),一陣亂棒,活活打死。待到舉燈一看,被打死的賊子竟是財主的父親!報了官,當?shù)赜嘘P(guān)官員覺得甚難判決:兒子打死父親,本應(yīng)判死罪;而當時只知道是賊人并不知是其父,按理又不應(yīng)死罪。知縣張晉判道:“殺賊可恕,不孝當誅。子有余財,而使父貧為盜,不孝明矣!死何辭焉?”隨即將趙聰重責四十,上了死囚枷,押入死牢。

七、

明代天啟年間,有位御史口才頗佳,一名太監(jiān)心懷嫉妒,設(shè)法取笑御史,便縛一老鼠前去告狀:“此鼠咬毀衣物,特擒來請御史判罪。”御史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則太輕,若判絞刑凌遲則太重,本官決定判它宮刑(閹割)?!碧O(jiān)自取其辱。

八、

清朝康熙年間,福建泉州城外的“風月庵”中住有一位年輕貌美的小尼姑,該尼姑與一位姓孫的公子相愛,想還俗嫁給孫公子為妻,但又怕人說三道四。思前想后,便向州府呈狀,請官府恩準。州太爺接狀一看,覺得有些可笑,便在小尼姑的呈狀上批道:“準準準,準你嫁夫君。去禪心,超梵心,脫袈裟,換羅裙,免得孫(僧)敲月下門。

九、

清乾隆年間,一寡婦想改嫁,但遭到家人與鄰居的阻撓,她就向官府呈上狀子:“豆蔻年華,失偶孀寡。翁尚壯,叔已大,正瓜田李下,當嫁不當嫁?”知縣接狀,揮筆判了一個字:“嫁!”

十、

清代鄭板橋任山東濰縣縣令時,曾判過一樁“僧尼私戀案”。一天,鄉(xiāng)紳將一個和尚和一個尼姑抓到縣衙,嘈嘈嚷嚷地說他們私通,傷風敗俗。原來二人未出家時是同一村人,青梅竹馬私定了終身,但女方父母卻把女兒許配給鄰村一個老財主做妾。女兒誓死不從,離家奔桃花庵削發(fā)為尼,男子也憤而出家。誰知在來年三月三的濰縣風箏會上,這對苦命鴛鴦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會,不料被人當場抓住。

鄭板橋聽后,動了惻隱之心,遂判他們可以還俗結(jié)婚,提筆寫下判詞曰:“一半葫蘆一半瓢,合來一處好成桃。從今入定風歸寂,此后敲門月影遙。鳥性悅時空即色,蓮花落處靜偏嬌。是誰勾卻風流案?記取當堂鄭板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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