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死因之謎 是死在自己制定之法律下嗎
商鞅在逃離秦國邊關前,想住旅店,店主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拒絕了這個逃犯。商鞅嘆息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這就是作法自斃的來由。
“作法自斃”這個成語今人常用,查其源頭,應該是典出《史記·商君列傳》。2400來年,這個典故一再被人使用,說明在中國甚至是人類歷史上,作法自斃的故事一再上演。商鞅是衛(wèi)國公室之后裔,源出姬姓,因此又被稱為衛(wèi)鞅。到了商鞅這一代,由于是旁系子孫,家庭已經破落了,流落到異國,給魏國相國公叔痤當門客。此人不甘心久處人下,少年時刻苦向學,史稱其“好刑名之學”。刑名之學,就是法家的學說,走的是李悝、吳起的路數,和后世“法治”辭相近而意相差甚遠。中國古代的法家不以保障普通人的權利,而限制官家權力為基礎,相反乃是提倡官家特別是君主進行集權,用嚴刑酷法來威懾與管理官吏和百姓。凡法家者,多刻薄寡恩之人,商鞅也不例外。
他的主人公叔痤在臨死前對魏惠王說商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庇謱萃跽f“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被萃跻詾槔舷鄧〉脜柡Γf胡話了,沒當回事。商鞅逃過一劫,跑到相鄰的秦國。不久,深得秦孝公之大用。商鞅如何取悅于國君,《史記》中有一番精彩的描寫。商鞅在用言辭打動孝公后,對秦國的寵臣、他的朋友景監(jiān)說:“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君大說之耳。然亦難以比德于殷周矣。“可見商鞅未必不想建立一套更為人性、造福更久遠的制度。但是,他向國君介紹三代時堯舜禹成就帝王之道,秦孝公昏昏欲睡,說商鞅是個妄人,因為這樣做太難了,需要數代帝王的努力,他等不及了。于是商鞅再次拜見秦孝公時,就開了一張見效快但副作用大的”猛藥“藥方。
這劑猛藥,就是商鞅的變法。商鞅變法的切入點就是建立政府的“威信”,以厚賞取信于民,這便有了著名的“厚賞徙木”的故事,而要立威,則采取嚴酷的刑法。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頒布嚴厲而明確的法律;獎勵軍功;鼓勵農桑;推廣郡縣制。其中有一項內容對后世影響極壞,即“告奸”,鼓勵民間相互告密,告密者可獲得官府獎賞,而知情不報者則連坐。另一些內容則得罪了秦國的既得利益集團,將他自己置于危險的境地。他用法律剝奪了舊貴族的特權,如以軍功而不是以出身定爵位,敢拿貴族開刀。變法之初,太子犯法。商鞅說:“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币绰煞ㄌ幜P太子,太子是繼承人,不能受刑,于是就處罰了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公孫賈。這個威懾效果很明顯:“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民大說,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于公戰(zhàn),怯于私斗,鄉(xiāng)邑大治?!鄙眺边@種做法,是霸道而非王道,歷代儒家多不持贊成態(tài)度,但是很管用,過程、手段是否仁厚、文明、合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達到目的。目的高于一切,這種“成功學”對國人影響深遠。
等到秦孝公去世后,當年被商鞅侮辱的太子即位,是為秦惠文王,商鞅的好日子到頭了。當初被他判處刑罰的太傅公子虔向國君告發(fā)商鞅謀反。謀反這類罪名是個大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裝,是收拾政敵的最佳武器。秦惠文王未必不知道當初商鞅那樣做是為了秦國的強大,但是,秦國富國強兵的目的已達到了,商鞅已無什么價值了,再說啦,他得安撫舊貴族,順便報自己的私仇。于是,商鞅必死無疑。
商鞅又重復當年從魏國逃走之故伎,然而,這回他沒那么好的運氣了。在逃離秦國邊關前,想住旅店,店主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拒絕了這個逃犯。商鞅嘆息道:“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這就是作法自斃的來由。后來他逃到魏國,魏國恨他當年打敗了魏國,不得拒絕收留他,反而把他遣送回秦國。他被秦國軍隊殺死在澠池,秦王下令車裂其尸首以示眾。
如果說商鞅上演的是悲劇,那么兩千年以后的許顯純則上演了鬧劇。
許顯純,是明朝嘉靖皇帝的女兒嘉善公主的孫子,他爺爺是駙馬,典型的皇親國戚。中武進士后,進入錦衣衛(wèi)當軍官。武進士遠不如文進士有含金量,而錦衣衛(wèi)是安排勛貴子弟的重要地方,《明史》說:“恒以勛戚都督領之,恩蔭寄祿無常員。”因為錦衣衛(wèi)是皇帝的私人武裝,可以逮捕任何人,不需要事先取得刑部的同意。
可以將嫌犯關押到詔獄即天牢中,也可以對嫌犯不進行公開審訊。如此的機構,必然演變成權力極大、人人聞之色變的特務機構。
到天啟年間,魏忠賢當政,他投靠在魏忠賢門下,擢升為錦衣衛(wèi)都指揮僉事,算是錦衣衛(wèi)這個機構的二把手或三把手。當了特務頭子后,他惟魏公公之命是從,成為迫害“東林黨人”的主要打手,楊漣、左光斗、周順昌、黃尊素、王之采、夏之令都死于其手。
崇禎帝即位后,掀起了為冤死的東林黨人平反高潮,許顯純當然會作為平息民憤、安撫冤死者家屬的“祭品”推向前臺。刑部公審許顯純時,黃尊素的兒子黃宗羲在旁聽人群中走出,用錐子將許顯純刺得鮮血橫流。
本應維護法庭秩序的刑部大員為了“政治正確”,對黃宗羲這種行為也聽之任之。許顯純雖承認自己參與迫害,但搬出王朝法律中“八議”中“議親”“議貴”條,申明自己的祖母是公主,可以免死。然而,崇禎為了收拾魏忠賢和他哥哥天啟帝造成的殘局,樹立新政的威望,也顧不得他姑奶奶嘉善公主的這個孫子了。最終詔下,許顯純被斬。
商鞅是制定“惡法”的人,許顯純是執(zhí)行“惡法”的人,兩人最終也死在“惡法”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