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食人文字實錄 明末老百姓為充饑交換著吃妻子
兩腳羊并不是指羊,是在血腥的場面中,被當(dāng)作食物吃的人,在古代的多處有記載。尤其是在戰(zhàn)亂的古代,民不聊生,難以為計,人們只得將人烹之,食之。指被當(dāng)作食物吃的人。
明李時珍《本草綱目·人一·人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
人是要吃飯的,而咱老百姓,卻嚼著樹皮,吃著草根和觀音土,實在活不下去,就吃人。史書記載:“民外為盜賊所掠,內(nèi)為郡縣所賦,生計無遺,加之饑饉無食,民始采樹皮葉,或搗葉為末,或煮土而食之,諸物皆盡,乃自相食?!?/p>
“乃自相食”,就是吃人的意思。吃人這種事,現(xiàn)在聽起來簡直不可思議,但在中國歷史上,只要是動亂和戰(zhàn)爭年代,人骨為柴、烹煮人肉的慘事,是時常發(fā)生的。
關(guān)于人吃人的描寫,最著名的當(dāng)在施耐庵筆下,《水滸傳》第二十六回“母夜叉孟州道賣人肉,武都頭十字坡遇張青”,說的是中國古典文學(xué)中的著名女士孫二娘賣“人肉包子”的事情——
孫二娘賣人肉
二娘去灶上取了一籠饅頭放在桌子上。武松便問她:“灑家,這饅頭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婦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蕩蕩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饅頭,狗肉的滋味。我家饅頭積祖是黃牛的?!蔽渌傻溃骸拔覐膩碜呓?,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那里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武松怎么想起說這話的?源于當(dāng)時有人肉包子事情發(fā)生,另外還因為他在包子的肉餡中發(fā)現(xiàn)了陰毛樣的東西,這才起了疑心。
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真實的“食人肉”現(xiàn)象并不鮮見,非一起兩起。據(jù)說,隋末的諸葛昂、高瓚兩個人就嗜食人肉。諸葛昂請高瓚,逮來雙胞胎小孩殺掉,做成“雙子宴”,一起享用;諸葛昂回請時則把自己的愛妾蒸熟給高瓚吃。
《新五代史·萇從簡雜傳》(卷47)記載,從簡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許州富人有玉帶,欲之而不可得,遣二卒夜入其家,殺而取之。卒夜逾垣,隱木間,見其夫婦相待如賓,二卒嘆曰:“吾公欲奪其寶,而害斯人,吾必不免。”因躍出而告之,使其速以帶獻,遂逾垣而去,不知其所之。萇(音cháng)從簡出身于屠夫世家,祖上是靠殺羊為生,難怪其殘忍。
《新五代史·趙思綰(音wǎn)雜傳》(卷53)記載,隱帝遣郭威西督諸將兵,先圍守貞于河中。居數(shù)月,思綰城中食盡,殺人而食,每犒宴,殺人數(shù)百,庖宰一如羊豕。思綰取其膽以酒吞之,語其下曰:“食膽至千,則勇無敵矣!”
在民間,為了度饑荒,還有互相交換孩子、老婆食用的記錄。
明末,由于饑荒嚴(yán)重,民間食人現(xiàn)象不時有發(fā)生,史書上有詳細記載?!睹魇贰の逍兄救?卷35)稱,“崇禎元年,陜西饑,延、鞏民相聚為盜。二年,山西、陜西饑。五年,淮、揚諸府饑,流殍載道。六年,陜西、山西大饑?;础P洊饑,有夫妻雉經(jīng)于樹及投河者。鹽城教官王明佐至自縊于官署。七年,京師饑,御史龔?fù)I繪《饑民圖》以進。太原大饑,人相食。九年,南陽大饑,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饑。十年,浙江大饑,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兩畿、山東、山西、陜西、江西饑。河南大饑,人相食,盧氏、嵩、伊陽三縣尤甚?!?/p>
但這些食人現(xiàn)象,不論是文學(xué)作品中孫二娘賣“人肉包子”,還是《明史》所記的“人相食”,都還不是極致。最厲害的是,把已腐爛變質(zhì)的尸體從墓中盜出來食用,這也算是盜墓史上的奇聞。
相關(guān)記載
《明史·五行志三》(卷35)在記述崇禎十三年時的饑荒情況時,有如下文字,“北畿、山東、河南、陜西、山西、浙江、三吳皆饑。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發(fā)瘞胔以食?!薄隘帯保糇xyì,是埋葬到地下,“胔”,音讀zì,是腐爛變質(zhì)的肉;已腐爛變質(zhì)的人尸肉都要盜出來吃,可見當(dāng)時饑荒的嚴(yán)重程度。
《南村輟耕錄》引用了《盧氏雜說》的記述:唐張如為節(jié)鎮(zhèn),頻吃人肉,及除統(tǒng)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zhèn)好人肉,虛實?!毙υ唬骸叭巳庑榷翼g,爭堪吃?”是啊,人肉怎么吃法?除了孫二娘做成包子外,據(jù)說還真很有講究。
《南村輟耕錄》是元人陶宗儀所撰,所記多是歷史瑣聞筆記,以元代為主,或是陶宗儀親見所聞,或是摘抄前人史料,作考證辨?zhèn)?,史料豐富。關(guān)于人肉的吃法,在此書卷里有過記述——
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虺藠A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刲(音kuī,宰殺)作事件而淹之。或男子則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除了吃飯有講究外,肉源也有上下之分:“想肉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p>
因為人肉有等級之分,因而不同性別和年齡的人在食家眼里有不同的稱呼。宋人莊綽《雞肋編》有這樣的說法:自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盜賊之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軀暴以為臘。登州范溫,率忠義之人,泛海到錢唐。有持至行在猶爭者,老瘦男子,庾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者,名之不美羹。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