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歷史 > 野史秘聞 > 正文

古代“宅女”超齡不嫁會被罰款

2017-03-02 09:39:48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古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才是真正的“宅女”。按今天男女婚戀的“純自然”狀態(tài),如果沒有家國的干預,豈不是要老死閨中? 在古代,

古代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那才是真正的“宅女”。按今天男女婚戀的“純自然”狀態(tài),如果沒有家國的干預,豈不是要老死閨中?

在古代,男婚女嫁不僅關(guān)乎人們的生理需求和社會穩(wěn)定,更關(guān)乎人口的繁衍和家國的持續(xù)發(fā)展。既然是家和國的大事,男婚女嫁就不僅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而且,“媒妁”不僅僅是來自民間。

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shè)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吨芏Y》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這也許真起了“示范”作用,不然到了三國時期,也不會把“媒官”設(shè)到交趾、九真等邊疆地區(qū)。據(jù)史料記載,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發(fā)執(zhí)照,儼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板。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歷代以媒人牽線、家長包辦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國大事,政府也就往往會進行干預,出些“奇招”。

“奇招”有哪些呢?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踐命令男子二十歲而娶,女子十五歲而嫁;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而娶,女子十三歲而嫁;明太祖規(guī)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歲而娶,女的十四歲嫁人。二是處罰。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譬如,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對于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jié)婚的也要處罰。

帝王為何如此積極地要求適婚男女及時成家呢?你想,適齡男女都不急著結(jié)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產(chǎn)和戍邊靠誰???你不急,皇帝急!而且,古代一直就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后,陰陽調(diào)和了,人心才安然,社會才穩(wěn)定和諧!

男婚女嫁歷來就是家國大事。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zhuǎn)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jié)良緣,還有待于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轉(zhuǎn)載申明:360常識網(wǎng),歡迎分享,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