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娼比女妓還讓人惡心 完全沒有男人尊嚴
從古到今一直都有同性戀的,甚至古代比我們現(xiàn)在來得更為開放。有些人天生就是同性戀,有的則是后天因素。和正常性向的人一樣,同性戀當中,也有不少人會像妓女一樣出賣自己,這里稱之為男娼!而男娼和妓女一樣,從很早就有了,也有著漫長的歷史。男娼,出賣肉身,作為同性戀者或者女性的玩偶,從古就有,不過封建社會歷史太過悠長,夫權(quán)又根深蒂固,對于這些卻是比較隱晦的!主流社會是非常看不起男作娼的,認為他們比妓女還讓人惡心,因為這些男娼讓男性的尊嚴全無!
男娼剛開始是提供給那些有財又有勢的貴婦的,這些人叫貴婦男娼,一般是通過淫威相逼或者利祿相誘。同時男娼也是那些喜歡同性戀的權(quán)貴男人所準備。
史書上記載把這種男娼稱為男寵、男色、頑童、孌童等。明清時,在福建、廣東、北平等地,同性戀的蔚然成風,女有“閨中膩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還有條法令規(guī)定,“優(yōu)伶的子孫,以至于受逼為奸的男子,不許應(yīng)科舉考試?!边@條規(guī)定間接說明,當時同性戀的風氣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戀親密關(guān)系,應(yīng)該是全世界的同性戀的楷模,他們在肉體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貞不渝,在經(jīng)濟上甚至連契弟“后日生計及娶妻諸費”都要承擔起來。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盜出入如麻,船上忌諱有婦人同船,所以同性戀由此產(chǎn)生。這個說法在現(xiàn)在看來有點而牽強,就是發(fā)生同性性行為,也是境遇性的同性性行為!福建人互稱契哥契弟,京師稱之為“小唱”。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過馬昂見到了長得英俊威武、肌肉發(fā)達、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愛,何況江彬口才不錯,武宗更是癡迷,當夜就留宿。后來江彬還帶著武宗到處尋找美色,荒廢朝政。帝王如此淫亂,但老百姓的同性愛倒是愛得可歌可泣,在《耳談》里面就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平常百姓家里的男兒喜歡當兵的,又沒有地方做愛。當兵的有天晚上在倉庫值班,出入的人必須登記。那個男兒冒名頂替來到倉庫見當兵的,兩人就在倉庫里做愛,大戰(zhàn)三個會合,百姓男兒還意猶未盡。剛好遇見有個美男出來賞月,百姓男兒就去調(diào)戲美男,美男大怒,叱罵,百姓男兒仗著有當兵的撐腰,就把美男打死了。當兵的說,“君為我至,義不可忘,我當代勞?!彼狼魞赡?,兩年間,百姓男兒竟然給當兵的送飯這樣的事情都堅持不下去,士兵于是看透男兒的薄情,就揭發(fā);男兒入獄。在男兒行刑前,當兵的又說,“渠雖負義,非我初心,我終不令渠獨死!”于是,“亦觸木死尸旁”。
一個士兵居然可以為了這個男人打死了人,愿意用命去承擔責任,這如果不是愛情又是什么?不過可惜的是那個男人不過是一個無賴之徒,出了事反而沒有一點擔當,也不怪那個士兵如此怨憤;不過在那個男人死了之后,他自己也不愿獨活,最后也一起跟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