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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女性到年齡不結(jié)婚會有懲罰

2017-07-12 10:08:39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現(xiàn)在人結(jié)婚普遍比較晚,其實還是社會發(fā)展,人民尤其是女性不像以前總是憂心忡忡,婚嫁始終是頭等大事,可是現(xiàn)在社會發(fā)達了,女性朋友面對國

現(xiàn)在人結(jié)婚普遍比較晚,其實還是社會發(fā)展,人民尤其是女性不像以前總是憂心忡忡,婚嫁始終是頭等大事,可是現(xiàn)在社會發(fā)達了,女性朋友面對國內(nèi)男多女少的情形,更不用擔心嫁不出去的問題,所以結(jié)婚年齡普遍推后。

所以以至于很多80后沒結(jié)婚的,看到00后準媽媽感到非常尷尬,而這個年齡在古代結(jié)婚生育卻是非常普遍的。

唐宋元明清朝代的結(jié)婚年齡制度

唐玄宗開元令:男十五,女十三。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寧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宋司馬光《書儀》: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禮》:男十六,女十四。元,男十六女十四。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禮》:男十六,女十四。

明文規(guī)定最晚結(jié)婚年齡的時期,不結(jié)婚就強制或者懲罰

春秋時越王勾踐宣布;“女子十七歲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漢惠帝時,誰家要有女兒15歲以上至30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

西晉的晉武帝在泰始九年下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弊ⅲ?7不結(jié)婚的女性,官府把她強行嫁人。

唐太宗貞觀元年(627)下詔:“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無夫家者,州、縣以禮聘娶,貧不能自行者,鄉(xiāng)里富人及親戚資送之。”注:沒錢結(jié)婚不要緊,政府親戚幫你結(jié)。

以上幾個時期多是為了解決社會動蕩之后人口銳減的問題,明朝更是把人口增減作為地方官考核的一個因素,畢竟古代勞動力就是生產(chǎn)力,所以為了社會發(fā)展,很多時期鼓勵早婚育。

早婚的弊端,古人早就有考慮

古人對太早結(jié)婚的弊端早就有了描述,宋人袁采寫的《世范》記載: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后.蓋富貴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議之婿蕩浪不肖,或所議之女狼戾不檢.從其前約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而興,可不戒哉?”

故城舊影sohu號譯注:大概意思就是父母不要早早給孩子議定婚姻,因為一方面孩子性格要大一些才看的出來,如果男方游手好閑,不務正業(yè),或者女方不知檢點,行為不端。亦或者兩家權勢地位有變,都可能造成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如此一來要么丟名聲悔婚,要么放著不合適的婚姻繼續(xù),都是不好的。

所以古代人很多時候也沒法享有婚姻自由,不僅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時候還有年齡限制,結(jié)婚不是你不結(jié),不結(jié)就不結(jié)的了。

生活在古代,你就知道腐朽的封建制度給百姓尤其是女性帶來的枷鎖,為了增加人口甚至有上述的罰錢,強制嫁娶,加重賦稅的懲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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