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歷史 > 風云人物 > 正文

唐文宗時超期休假罰俸祿 韓愈不滿考勤叫板上司

2017-02-18 17:05:19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除了大家統(tǒng)一得到休息的旬假、節(jié)令假,唐朝還有不少給人生重要時刻放的假,顯得相當人性化。 綜合《唐六典》、《唐令拾遺》及《太平御覽》

除了大家統(tǒng)一得到休息的旬假、節(jié)令假,唐朝還有不少給人生重要時刻放的假,顯得相當人性化。

綜合《唐六典》、《唐令拾遺》及《太平御覽》的記載,以一位出生、成長于南陽,但在洛陽上班的唐代公務(wù)員為例,假如其十七八歲就參加了工作,二十歲時舉行成年加冠禮時,上司會給假三天,并且“給程”,也就是來回路上耗費的時間不計算在內(nèi);將來,他要是參加五服之內(nèi)親屬的冠禮,也會給假一天,但不給程。

如果這位官員年輕有為,被上司提拔到比較遠的地方去鍛煉,會給一個為行程做準備的假,叫做裝束假。其長短視路程遠近而定,“一千里內(nèi)者四十日,二千里內(nèi)者五十日,三千里內(nèi)者六十日,四千里內(nèi)者七十日,過四千里八十日”。唐朝疆域廣大,玄奘的父親就是在漫長的上任路上遭人謀財害命,所以出趟遠門要帶足東西,還得留神安全問題,得好好準備準備。

假如這位官員二十二歲結(jié)了婚,會有九天的婚假,給程;有親屬結(jié)婚,也會依據(jù)親疏遠近,享受一至五天的假期?;剜l(xiāng)祭祖,給假五天,給程;給親人掃墓也有假,但只有任期超過五年的官員才有資格享受,五年有一次10天或15天的拜掃假。

考慮到很多公務(wù)員遠離父母,在外地工作,不便團聚,唐朝還制定了省親假,每三年給官員一次回家探親的假,時長為一個月或三十五日。但是這種假,五品以上的官員必須奏請上司同意,不能說走就走,畢竟時間太長。

再往后,如果遇到父母、親戚以及授業(yè)恩師去世,會有喪事假。老師去世,給假三天;父母去世,官員一般要解官,三年侍丁。除去這些,日常工作中,有時難免會有私事要拋開工作去忙,不要緊,每月可以請兩日事故假。

考慮到唐朝官員已經(jīng)擁有賬面上的113天假期和不定期的輟朝假,再算上個人能休的各種事假,唐朝公務(wù)員每年的休息時間可能已經(jīng)超過了今人。今人賬面上約有125天假,包括春節(jié)等11天節(jié)假、104天周末以及5~15天的帶薪休假。

白居易工作玩樂兩不誤

其實,開國前期,唐朝公務(wù)員的日子過得并不輕松,事務(wù)繁雜,到了休沐日或者節(jié)令假日,也常常加班。到唐高宗時,國事趨于安定,皇帝心疼下屬,于是下旨說,現(xiàn)在天下無虞,再遇到旬休的日子,“許不視事”,大伙可以休息了。地方官立刻照此執(zhí)行,但京官們還是忙得脫不開身。于是,唐玄宗在開元年間不得不繼續(xù)鼓勵官員公休,到天寶五年下令,正式免除了京官們旬節(jié)休假期間上朝的慣例,頗有些“強制休假”的味道。

白居易有長期的京官經(jīng)歷,又曾在江州、蘇州等地做過地方官,他的詩歌無意中也透露出自己辦公和休假的情況。唐敬宗李湛寶歷元年,白居易任蘇州刺史,他在《郡齋旬假命宴呈座客示郡寮》中寫道:“公門日兩衙,公假月三旬。衙用決簿領(lǐng),旬以會親賓。公多及私少,勞逸常不均。況為劇郡長,安得閑宴頻。下車已二月,開筵始今晨……”在《秋寄微之十二韻》中也有這樣的描述:“清旦方堆案,黃昏始退公。可憐朝與暮,消在兩衙中。”

也就是說,當時官員處理公務(wù),分“朝衙”和“晚衙”兩次,每天登堂務(wù)公兩次。白居易是個偉大的詩人,也是個好官,他辛苦做事,所以平日里的這“兩衙”忙得昏天黑地。上任兩個月后,他才終于騰出空來休息了一次,跟賓朋同事盡情宴飲作樂,縱觀《郡齋旬假命宴呈座客示郡寮》,十六句詩有八句是講這個宴飲Party的美酒、美食、美女和歡樂場面,足見當日放松之徹底。

末尾,他不忘自己公務(wù)員的使命,帶著微醺醉意點評當朝休假制度,說“無輕一日醉,用犒九日勤。微彼九日勤,何以治吾民?微此一日醉,何以樂吾身?”在治吾民和樂吾身之間,白樂天已經(jīng)找到了平衡點,那就是工作日就得效命朝廷,玩命干活,休息日則徹底放松,喝他個一日醉又如何。會工作又會玩,還有政績,所以蘇州人民對白居易愛戴有加。他離開蘇州時,好友劉禹錫曾作詩說“蘇州十萬戶,盡作嬰兒啼”,好生不舍。

如今的公務(wù)員即便是在節(jié)假日,在公眾場合喝得爛醉也是有風險的。在唐代,官員沒這個顧忌,因為政務(wù)之余,朝廷是鼓勵官員“任追游宴樂”的。玄宗時曾下過《許百官游宴詔》,“自今后,非惟旬休及節(jié)假,百官等曹務(wù)無事之后,任追游宴樂”,也就是不止節(jié)假,平時只要該忙的事忙完了,想怎么樂怎么樂。甚至,官員們還被鼓勵“每旬暇日尋勝地宴樂,仍賜錢”,這出游的盤纏、帳篷、酒食開支都由財政報銷。唐德宗時,每逢重要節(jié)假日,“自宰相至各省奏事官員,各得賜錢五百貫文至一百貫文不等,朝廷委派度支于每節(jié)前五日支付,永為常式”,“過節(jié)費”已形成定例。當然,這種花納稅人的錢休假宴游的做法并不符合現(xiàn)代社會準則。

韓愈不滿考勤叫板上司

唐朝的休假福利足夠任性,可以說在前朝基礎(chǔ)上,建立了一個豐富而人情味十足的休假體系。雖然假是官員們所享受的,但由此促動的節(jié)假活動的興盛,極大影響了整個社會的時尚和風氣。到后來,過慣了逢節(jié)有假的日子,遇到節(jié)慶不放假,還會引發(fā)不滿。

唐代有位日本和尚在中國待了很多年,他的日記《入唐求法巡禮行記》中,記錄了這樣一件事。會昌五年(845年),唐武宗大興土木修筑仙臺,工地上每天有三千人忙碌,其間趕上寒食節(jié),按例應(yīng)該放假七天,但朝廷不讓停工,這下工匠們大惱,“怨恨把器伏,三千人一時銜聲”,勞動工具扔在地上一起咒罵,結(jié)果“皇帝驚怕,每人賜三匹絹,放三日假”才算了事。與以往不同,唐代在服喪期間還可以免征勞役、賦稅。這個制度在后來的各個朝代也有所采用,體現(xiàn)了舊時代的人文關(guān)懷精神。

但節(jié)假日多,不等于沒有約束。唐代的休假制度有放有收,三品以上官員請假前要告假,假期結(jié)束了要到各自的官衙里打卡銷假,叫做“參假”,超期不歸則要處罰,比如,唐文宗太和八年,御史臺曾規(guī)定放假逾期要罰一個月的俸祿。還有一些官員,找各種借口多得假期,白拿俸祿,朝廷的辦法是克扣他的俸祿給頂替者。

到了晚唐,藩鎮(zhèn)割據(jù)天下不穩(wěn),官員的考勤也愈發(fā)要緊,假日常被克扣。貞元十五年(799年),汴州叛亂,韓愈帶著家人從開封匆匆逃到徐州,謀了一個節(jié)度使推官的小官做。結(jié)果上班頭幾天就有小吏來告知,半年之內(nèi)必須每天“晨入夜歸,非有疾病事故,輒不許出”。韓愈相當不爽,但怕丟了工作沒有立即發(fā)作,忍了幾天終于忍不住,寫了《上張仆射書》一文給上司,直言如此考勤自己“必發(fā)狂疾”。

韓愈把話說得相當有道理,你看重我韓愈,不是因為我能不能準時上下班,而是我的才能。你給我安排的活我都干了,何必拘泥于我有沒有按時打卡呢?韓愈還給上司出了個改革方案,讓大家“寅而入,盡辰而退;申而入,終酉而退”,換言之,凌晨3~5點上班,干到9點;下午3到5點上班,晚上7點下班,剩下的時間自由安排。韓愈還說,假如您不這么干,全天下的人不光會說你只是可憐我才給我口飯吃,還會說我給你打工不是因為你有“道”,就是圖倆錢而已。

韓愈說話直爽坦率,這番話放在今天也有大批擁躉,不過別忘了,考勤制度歷來是老板的權(quán)柄重器,哪能討價還價。韓愈的上司是南陽人張建封,能文能武也愛才,他是如何回復韓愈的不得而知,但怕是難完全遂韓愈的愿,因為第二年夏天,韓愈就辭官去了洛陽。

轉(zhuǎn)載申明:360常識網(wǎng),歡迎分享,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