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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為什么殺和珅 嘉慶皇帝殺和珅的二十大罪名

2017-02-26 08:19:36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第一條:家內藏金銀數千萬之巨 第二條:下人劉全財產也巨大,達到20萬之多。 第三條:和珅名下店鋪眾多,身份首府大臣于民爭利。 第四條:

第一條:家內藏金銀數千萬之巨

第二條:下人劉全財產也巨大,達到20萬之多。

第三條:和珅名下店鋪眾多,身份首府大臣于民爭利。

第四條:“家內銀兩及衣服等件,數逾千萬

第五條: “又寶石頂并非伊應戴之物,所藏眞寶石頂有數十余個,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且有內府所無者。”

第六條:家內所藏珍寶,內珍珠手串,竟有二百余串,較之大內多至數倍,并有大珠,較御用冠頂尤大

第七條:軍機要員隨意裁撤,罔顧法紀。

第八條:房屋建造仿造宮室,欺君罔上。

第九條:“薊州墳塋,設立享殿,開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稱

第十條:皇考升遐后,朕諭令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來京。和珅不遵諭旨,令已未出痘者俱不必來京,全不顧國家撫綏外藩之意,其居心實不可問

第十一條:大學士蘇凌阿,兩耳重聽,衰邁難堪,因系伊弟和琳姻親,竟隱匿不奏,侍郎吳省蘭、李潢,太仆卿李光云,皆曾在伊家教讀,并保列卿階,兼任學政

第十二條:娶宮內女子為妻,此乃犯了宮中大忌,罔顧廉恥

第十三條:竟然坐轎子進神武門,忤逆之心昭然若揭

第十四條:期滿朝廷,瞞報各地政要事物

第十五條:皇考圣躬不豫時,和珅毫無憂戚,每進見后,出向外廷人員敘說,談笑如常

第十六條:朕于乾隆六十年九月初三日,蒙皇考冊封皇太子,尚未宣布諭旨,而和珅于初二日即在朕前先遞如意,漏洩機密,居然以擁戴為功

第十七條:和珅騎馬過圓明園,簡直是無父無君。

第十八條:專斷獨斷,朝廷事物不許下屬同僚參與討論

第十九條:地區(qū)叛亂,和珅隱匿不報,不顧國家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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