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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文人如何靠“被貶”求“實名”?

2016-11-24 13:40:15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宋仁宗朝諫院成為獨立機構,諫官由皇帝親自除授,職能從規(guī)諫君主擴大到監(jiān)督百官。仁宗朝諫官因此成為具有較高地位、廣泛參與國事的要職,在

宋仁宗朝諫院成為獨立機構,諫官由皇帝親自除授,職能從規(guī)諫君主擴大到監(jiān)督百官。仁宗朝諫官因此成為具有較高地位、廣泛參與國事的要職,在士人心中其地位甚至已與宰相相提并論。同時,仁宗朝任諫職成為仕宦捷徑,凡是諫官任上有所作為,獲得聲名的士人,之后多不次之擢,一些知名諫官后來得以出任宰輔,如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

仁宗朝諫官對“好名”風氣起到了激化作用?!懊背蔀槿首诔咳说暮诵膬r值觀念之一。受諫官制度、諫官活動影響,仁宗朝士人所追求的“名”,大體可分為“實名”和“虛名”兩種類型。追求“實名”的前提是為了盡忠,或是為自我人格的完善,是以國家、人民的利益為出發(fā)點的好名。追求“虛名”的前提則是為了一己私利,往往名實不符,不顧他人及國家利益而賣直取名、沽名釣譽。仁宗朝士人心態(tài)、士風深受諫官活動、諫議心態(tài)激起的這兩類“好名”風氣影響。

仁宗朝諫官及諫諍意識強烈的士人因直諫被貶,雖其仕途暫時出現(xiàn)挫折,而他們的諫諍行為卻能夠得到士論認同,為自己贏得“實名”。事實上,由于仁宗朝的諫官制度特點,諫官因諫言被貶,他們的仕途前景反而會更加光明。

據(jù)釋文瀅《續(xù)湘山野錄》所記,范仲淹三次被貶,每次都被士論看成是光榮之事。范仲淹曾打趣說“仲淹前后三光矣”,可見,他也認為自己的行為乃光榮之事,無可羞愧之處。這種心理在仁宗朝已較為普遍,歐陽修、唐介、范鎮(zhèn)、司馬光等人諫官任上剛正敢言,絲毫不以貶謫為意。在范仲淹、歐陽修等人勇于諫諍、砥礪名節(jié)行為的鼓舞下,仁宗朝士人剛直敢言、重視“實名”的風氣得以逐步形成,富弼、蔡襄、余靖、孫甫、范鎮(zhèn)等人,都以直諫而名動一時。

宋人張端義《貴耳集》卷下曾言“本朝尚名好貪”,將“尚名”與“好貪”相聯(lián)系,說出了二者間的相通之處。范仲淹、富弼等人諫官任上積極敢為,為自己贏得了“實名”,他們也由此仕途升遷,獲得了實際利益。隨著諫官素質的下降,素質較低的諫官便不惜賣直邀名、沽名釣譽以圖自進,諫官追求“虛名”的風氣與正直高尚的士風相伴而高漲。仁宗朝諫官多有求“虛名”之舉,甚者如王夫之《宋論》卷四所言:“好名者且以體膚之傷毀為榮。”一部分諫官為了獲得“虛名”,或者攻訐人私,或者所言之事多不切實際,標新立異,甚至荒唐可笑,如宋禧為諫官時勸仁宗在宮中設荊棘、養(yǎng)羅江犬等。

此外,仁宗朝諫官人選受士論影響,士人獲得聲名便可贏得士論,從而為出任諫官打下基礎。于是一部分投機分子便借“虛名”以覷諫職,進而獲得更大利益,對此歐陽修《辭召試知制誥狀》曾指出“小人見言者得進既速,則各務奔趨”。士人中產生一股沽名徼進之風,他們或發(fā)出不切實際的議論,或將所上章奏四處宣揚,或故意求奇求怪以驚眾取譽,或故作清高反復讓官。

士人競相邀名,“虛名”“實名”交錯出現(xiàn)。慶歷新政時期士人言事風氣高漲,向被作為正直高尚士風的典型廣加贊譽,但受諫官言事風氣影響,士人中出現(xiàn)了奔競、攻訐以邀“虛名”之風。研究者往往注意到“慶歷士風”的積極成分,而忽略其消極因素。仁宗朝士人求“實名”與求“虛名”相互交織并存,共同影響了當時及以后北宋的政治、士風,一些文學活動、文學現(xiàn)象亦與之相關。

隨著仁宗朝諫官地位的提高,諫官具有了“與宰相等”的責任意識,忠直諫官普遍重視“實名”,諫官形成了“惟恐職不稱”的心理,受其影響,諫官在所上奏疏中,多次表明自己上疏乃是諫官職責所在,身為諫官不得不言。這一心理在他們諫官任上所作詩歌中也有表述,如司馬光《忝職諫垣日負憂畏緬思云夫處士老兄蕭然物外何樂如之因成浮槎詩寄獻以抒鄙懷》詩,寫其身居諫職,深感責任重大,日夜憂畏。慶歷三年,歐陽修作《讀張李二生文贈石先生》詩,對自己身為諫官不能舉薦張續(xù)、李常深感慚愧:“予慚職諫未能薦,有酒且慰先生酌。”至和元年,歐陽修《述懷》詩回憶自己的諫官經歷云:“中間蒙選擢,官實居諫諍。豈知身愈危,惟恐職不稱?!?/p>

仁宗朝諫官及富于諫諍精神的士人因直諫被貶后,能夠贏得“實名”,有了“實名”之后,他們往往不以貶謫為意,反而能以較為灑脫與坦蕩的心態(tài)來對待之,并在其貶謫后的文學創(chuàng)作和文學觀念中有所體現(xiàn),尤以諫諍意識強烈、文學成就巨大的范仲淹和歐陽修為典型。

明道二年,時任諫官的范仲淹聯(lián)合御史孔道輔等人,伏閣諫止仁宗黜除郭皇后,結果被貶睦州。他到睦州任后即向仁宗上《睦州謝上表》,在闡明“既竭一心,豈逃三黜”的諫諍精神后,范仲淹表達了樂觀、灑脫不以貶謫為意的豁達胸懷和樂道忘憂、不改初衷的堅強決心。范仲淹貶謫任上的一系列作品都有這一特色,如景祐元年所作《新定感興五首》(其五),鮮明地表現(xiàn)了他由于贏得了“實名”而不以貶謫為意,灑脫、樂觀的情感狀態(tài)。被貶桐廬后,范仲淹曾游覽嚴子陵釣臺,多次推崇以名節(jié)自守的嚴子陵,并作《釣臺詩》。范仲淹從名節(jié)的角度評價嚴子陵,一方面是其因貶謫獲得“實名”后自覺的心理傾向。另一方面是為了糾正奔競、浮薄的不良士風,他欲借對嚴子陵的推崇建立起人人潔身自好、珍惜名節(jié)的士風。

景祐三年,受諫諍精神驅動,歐陽修作《與高司諫書》,責備高若訥不營救范仲淹,并痛斥其“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結果被貶為夷陵令。慶歷三年,歐陽修被任命為諫官,他屢次上書直言,引起新政反對者的不滿。慶歷五年,恰逢甥女張氏犯法,歐陽修因而被彈劾,后雖辯明,仍于八月被貶知滁州。歐陽修兩次被貶后的作品都表現(xiàn)出豁達、樂觀的情感基調,這一特征與范仲淹因諫言遭貶后的文學創(chuàng)作有相通之處,出于共同的心理基礎。由此也可以看出,范仲淹、歐陽修等人有意通過自己貶謫后的文學創(chuàng)作開創(chuàng)貶謫文學的新風貌,建立士人重視氣節(jié)聲名的新士風。

相反,被貶后未贏得士論、獲得“實名”的士人,其心態(tài)就相對沉郁與悲憤。蘇舜欽諫諍精神強烈、名節(jié)意識濃厚,“進奏院獄”案發(fā)生后,他以監(jiān)守自盜的私罪被貶,未能如范仲淹、歐陽修等人因直諫被貶后,愈貶愈光,贏得士論、獲取聲名。蘇舜欽被貶后痛苦不堪、不能解脫的心態(tài)與范仲淹、歐陽修等人被貶后灑脫、豁達的心態(tài)形成了鮮明對比,他貶謫后的很多作品都表現(xiàn)得十分沉郁、凄楚、悲憤。

受諫官活動、好名心理影響,仁宗朝用詩歌進諫、干預現(xiàn)實的創(chuàng)作更加普遍,浮薄士人將詩歌作為攻訐、邀名的工具。據(jù)《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十四記載,景祐初顏太初即用詩歌為蒙冤的黎德潤鳴不平,將詩歌作為了進諫、干預現(xiàn)實的工具。景祐三年范仲淹彈劾宰相呂夷簡,他與歐陽修等人雖遭貶黜,卻贏得了士論、獲取了聲名,蔡襄創(chuàng)作《四賢一不肖》詩即是受諫諍精神及好名風氣影響。由于《四賢一不肖》詩的廣泛傳播,范仲淹等人的諫諍行為廣為人知,聲名遠揚。蔡襄也因作此詩而贏得了聲名,為其后來出任諫官打下了士論基礎。石介雖不曾任諫職,但卻具有強烈的諫諍意識和好名心理,當時即被指責為邀名。慶歷三年,宋仁宗任命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同時執(zhí)政,并授予歐陽修、蔡襄、余靖、王素等人諫職。受此影響,石介的諫諍精神、好名心理進一步高漲,并創(chuàng)作了《慶歷圣德頌》詩。石介用此詩揚善抑惡,同時也為自己贏得了聲名。士人中出現(xiàn)一股用詩歌諷諫、干預現(xiàn)實的風氣,魏泰《東軒筆錄》卷七記載,皇祐三年,唐介因彈劾宰相文彥博被貶春州別駕,諫官吳奎畏縮不言,李師中作詩送唐介,有“并游英俊顏何厚,已死奸諛骨尚寒”之句,魏泰認為“厚顏之句,為奎發(fā)也”??梢?,李師中是在用詩歌褒賢斥奸。

隨著士人攻訐、邀“虛名”風氣盛行,浮薄士人將詩歌諷諫傳統(tǒng)異化為用詩歌攻訐、邀名,出現(xiàn)了諷刺、訕謗詩歌。如《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三十二所記,慶歷元年浮薄之人撰長韻詩攻訐大臣,李燾懷疑歐陽修《從諫集》所記匿名詩即是此詩,該詩的訕謗、攻訐導致了宋庠的罷職出外。再如《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一百四十九載,慶歷四年,邱浚作詩一百首訕謗朝政,他在杭州時還直接將詩歌作為威脅州縣官吏的工具。由此都可以看出攻訐、邀“虛名”風氣對士風、文人創(chuàng)作心態(tài)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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