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墓前跪像萬俟卨簡介 萬俟卨怎么讀?
南宋初奸臣萬俟卨(mòqíXiè)。開封陽武(今原陽縣)人,字元忠。南宋初任湖北提點(diǎn)刑獄,依附秦檜,任監(jiān)察御史、右正言。高宗紹興十一年秉承檜意彈劾岳飛,主治岳飛之獄,誣陷飛虛報軍情及逗留淮西等罪,致使岳飛父子和張憲等被害后與檜爭權(quán),被罷黜。檜死被召回,紹興二十六年升任宰相。繼續(xù)執(zhí)行投降政策,為人民所恨。
萬俟卨怎么讀?
萬俟卨(mòqíxiè)(1083年-1157年),復(fù)姓萬俟,字元忠,一作元中,開封陽武(今河南原陽)人,宋代宰相。南宋初任湖北提點(diǎn)刑獄,依附秦檜,任監(jiān)察御史、右正言。高宗紹興十一年秉承檜意彈劾岳飛,主治岳飛之獄,誣陷飛虛報軍情及逗留淮西等罪,致使岳飛父子和張憲等被害后與檜爭權(quán),被罷黜。
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試太學(xué)上舍,中乙科,任恩州司法參軍,未赴,授相州州學(xué)教授。建炎二年,除樞密院編修、尚書比部員外郎,南宋初年為湖北提點(diǎn)刑獄,依附秦檜,官監(jiān)察御史。
萬俟卨未發(fā)跡時,岳飛曾鄙視萬俟卨,二人有過節(jié),紹興十一年(1141年),秦檜唆使萬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奏折,捏造岳飛抗金時擁兵不救、放棄陣地等許多“罪名”,最后岳飛被處死。
紹興十二年(1142年)后遷參知政事,充使赴金報謝,因與秦檜爭權(quán)交惡,被罷黜,謫居歸州(今湖北省秭歸縣),繼移居沅州(今湖南省芷江縣)。
萬俟卨跪像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被召還再相,復(fù)任參知政事,主和投降。
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升任右相致仕卒,在位時因繼續(xù)主和投降,臭名昭著,被人民所唾棄。今岳飛墳有萬俟卨的鐵鑄跪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