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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稱為賣國賊為何又不讓敵方買走一寸土地?

2017-03-12 15:42:5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袁世凱被人們痛罵為“賣國賊”,因他與日本簽訂了喪權(quán)辱國的“二十一條”,成為中華民族的恥辱,其實他并沒有簽訂日本提交的“二十一條”,

袁世凱被人們痛罵為“賣國賊”,因他與日本簽訂了喪權(quán)辱國的“二十一條”,成為中華民族的恥辱,其實他并沒有簽訂日本提交的“二十一條”,而是簽了刪改版的“十二條”。1915年,日本趁歐洲陷入一戰(zhàn)無暇東顧,擬定了駭人聽聞的完全控制中國的文件,要求袁世凱“秘密確認,迅速簽訂”,就是想“低調(diào)”的不僅將東北和山東半島竊為己有,而且要滅亡中國。如果誰看了“二十一條”的內(nèi)容能夠簽下,就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賣國賊。

袁世凱對日本的態(tài)度一直不好,他曾憤怒的對日本代表說,“日本竟以亡國奴對中國,中國絕對不做高麗第二!”但實力所限又不能撕破臉皮,在于徐世昌、段祺瑞等人緊急商議后,逐條批復,決定談判先,消極抵制。日本人要求簽訂過程“絕對保密”,但袁世凱按照原來制定的“以夷制夷”策略,故意將《二十一條》的內(nèi)容偷偷的泄露到國際上,意圖通過英法美等國施壓讓日本放棄或收斂。

果然,各國尤其是美國對日本的行徑表示了極大的憤慨,日本在中國侵占了自己的在華利益一概不能接受,日本被迫將侵犯中國最多主權(quán)的第五號條款進行刪減,將中國的損失降到最低。簽訂的內(nèi)容,實際上是“二十一條”的刪減修改版,不是將日本很多侵略要求均做刪改,就是模糊處理,日后再定或加入限制條件,最終二十一條簽訂了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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