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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為什么不能在身上紋精忠報國等字

2017-03-12 19:22:29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岳飛背刺“精忠報國”的故事,成為一個劃時代的事件,此后人們的紋身模仿基本逃不出這個典范,而紋身的詩配畫、細密畫傳統(tǒng)就給淹沒了。其實

岳飛背刺“精忠報國”的故事,成為一個劃時代的事件,此后人們的紋身模仿基本逃不出這個典范,而紋身的詩配畫、細密畫傳統(tǒng)就給淹沒了。其實更多的歷史文獻里,是將這四字寫成“盡忠報國”,由于小說、唱本的“精忠報國”傳播更廣,流傳至今。在當年紋身時,“精”、“盡”的筆畫一樣多,但可能“精”字更好認些,我們就不妨從俗,寫作“精忠報國”。

到明代時,有幾個刺“精忠報國”的例子,不但觸犯禁忌,而且遭到了圍觀群眾的嘲笑。其中一個例子來自精英階層,即王陽明弟子黃綰。黃綰于嘉靖九年時任南京禮部右侍郎,被河南道御史張寅彈劾違法十事,包括貪污等,黃綰也立刻上章辨稱對方是挾私報復,并說自己背上刺“精忠報國”四字,忠心可鑒。但黃綰的這個爆料,反被張寅再次上章,扣了個更大的帽子“欺君罔上”。黃綰在嘉靖初年的大禮議中,與他的同鄉(xiāng)戰(zhàn)友張璁一起,與嘉靖帝站同一陣線。

因這層原因,此前幾次被同僚彈劾,都得到了皇帝的無條件支持。但此次“精忠報國”一出,皇帝卻下旨讓南京部院兩方核查。最后的核查結果,以兩方都無事結尾,但“精忠報國”一段,卻使黃綰淪為了士林笑柄。最早記錄這事的是王世貞的《弇州史料》,此外焦竑《國朝獻徵錄》、茅元儀《暇老齋雜記》、沈德符《萬歷野獲編》、馮夢龍《古今談概》,直至俞樾的《茶香室續(xù)鈔》,都以“故事永流傳”的姿態(tài),一直延續(xù)著這個笑談。

另一個底層軍人的例子:正德五年,軍余刁宣上疏自言刺“精忠報國”四字,杖三十,發(fā)海南充軍。歷史筆記留給我們的片言只語,也許當時人能會心,但我們就難免有些疑問。為什么《精忠記》還在舞臺上流行,而現(xiàn)實里的人卻不能刺“精忠報國”呢?筆者只能猜想,具體到黃綰的例子,他觸犯了儒家知識分子的諸多禁忌,一是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的古訓,二是放棄了與皇權制衡的清流知識分子的操守,后一條顯然更犯忌。

而皇帝需要保持高大的形象,對于刺“精忠報國”的知識分子,為自身形象計,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那個底層軍人,顯然就是不自量力,“國”,并不是他一個小角色能“報”的,他只需要服從命令,而不是站到那么高的高度,為國家操心。所以,對于他,連個解釋和罪名都沒有,直接一頓打,發(fā)到海南充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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