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 竟然敢當眾“頂撞”女皇武則天的人
武則天篡唐天下以后,遭到了李唐宗室和忠唐大臣的激烈反對,他們一次次發(fā)起兵變。武則天面對這樣嚴峻的政治局面,為鞏固自己的統(tǒng)治地位,任用酷吏,誣構大獄,偏離法規(guī),接連誅殺所謂不法的唐朝舊臣和宗室貴族,以此來震懾潛在的敵對勢力。而這樣做的結果是導致“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然而卻又這么一個人,他不僅多次糾正“冤假錯案”,而且竟敢當廷“頂撞”武則天,這個人的名字叫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本名“弘敏”,字有功。只因避諱唐高宗李治的謚號(754年,唐高宗改謚號為“天皇大弘孝皇帝”),因此導致他的字“有功”較他的名字“弘敏”,在后世更為響亮。
永昌元年(689),徐有功被武則天升任為司刑寺丞(“司刑寺”亦即“大理寺”,相當于現(xiàn)在的最高法院;“寺丞”一職雖不是“司刑寺”這一部門里的最高長官,但它主要負責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審,復審通過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剛一上任他就接手了一樁非常棘手的案件。
這一年,魏州貴鄉(xiāng)縣尉顏余慶被舉報與去年(688)的唐宗室李沖、李貞等謀反案有關。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據(jù)史料記載,當時,李沖、李貞等欲起兵謀反,派人去貴鄉(xiāng)縣收取放債所得的利息,并購買弓箭等戰(zhàn)略物資,由此顏余慶與謀反扯上了關系。
顏余慶被告發(fā)后,武則天一看是自己最討厭的謀反案,就將案件交給了當時著名酷吏來俊臣等負責審理。經(jīng)過酷吏們的嚴刑逼供,顏余慶被迫認罪,定為“魁首”,判處死刑。來俊臣將“供詞”交給武則天,武則天看后,批準同意。
武則天批準后的案件交給司刑寺復審,徐有功認為對顏余慶的判定結果不當。他查閱了去年武則天針對宗室謀反頒布的《永昌赦令》,發(fā)現(xiàn)了“魁首”與“支黨”的字樣。于是他在第二天上朝時,就顏余慶案對武則天奏道:“今以支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復罪,不如勿赦;生而復殺,不如勿生。竊謂朝廷不當爾。”(現(xiàn)在把“支黨”定為“魁首”,是把不該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赦免之后再加罪,倒不如不赦免;放生了又要殺,不如不放生;我私下認為朝廷不應該這樣。)
按說在古代,皇帝的判決就是最高判決,任何人都得照辦。因此,徐有功這樣看似爭辯,實則批評地對武則天說話,讓武則天相當惱火,武則天怒曰:“何謂魁首?”(什么叫做魁首?)徐有功道:“魁者,大帥;首者,元謀?!?魁,就是主帥;首,就是主謀)武則天道:“余慶安得不為魁首?”(顏余慶怎么不是魁首?)徐有功答道:“若魁首者,虺貞是已。既已伏誅,余慶今方論罪,非支黨何?”(要說魁首,就是李貞、李沖等;魁首已經(jīng)被處死,顏余慶現(xiàn)在才被追究,不是從犯又是什么?)武則天雖然惱火,但覺得徐有功說的有理,于是找個臺階說:“公更思之?!?這事兒你在好好考慮考慮)
經(jīng)過徐有功的據(jù)理力爭,顏余慶被免除了死刑。但是,就當是情形而言,徐有功當真膽大包天,把在場的所有人都嚇壞了。《新唐書·徐有功傳》言:當此時,左右及衛(wèi)仗在廷陛者數(shù)百人,皆縮項不敢息。
當然,徐有功替無罪之人爭辯的情形不止這一次,但是他并沒有因此被殺。究其原因,除了有武則天需要徐有功這樣秉公執(zhí)法,能為朝廷樹立正面形象的人之外,還有他自己的智慧。比如,有一次武則天質問徐有功,為什么最近辦案多有差錯?徐有功道:“失出,臣小過;好生,陛下大德?!?重罪輕罰,是臣的小過失;愛惜生靈,是陛下的大恩德)話里話外無不透漏著自己甘愿擔錯,以樹陛下大德的意思。這也正是上面所說的,武則天在重用酷吏進行恐怖統(tǒng)治的同時,也需要徐有功這樣替自己樹立威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