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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費需警惕:仔細辨廣告

2016-03-13 08:41:02  來源:360常識網   熱度:
導語:旅游價格并非越低越好,報名簽約時應明白團費價格構成,自費旅游項目的內容和價格應在合同中明示。旅行社和導游都不得強迫旅游者購物,購物活動(包括地點和次數(shù))應在合同中明示。

旅游消費需警惕:仔細辨廣告

旅游消費需警惕:仔細辨廣告

旅游消費需警惕

消費要理智,守法最重要

旅游者要依法維護權益。旅游者須遵守我國及相關目的地國家的法律和法規(guī),參加自費項目不要違法,在旅游過程中不要參加黃、賭、毒活動,若參與這些活動造成的任何問題,后果都由旅游者自己負責,不要輕信當?shù)氐亟由鐚в纬鍪镜墓┯慰瓦x擇的所謂某國某地旅游部門推薦的“自費項目表”。

旅游者在旅游途中出現(xiàn)服務質量問題,可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報名所在地的市、區(qū)(縣)旅游質監(jiān)部門投訴。旅游質監(jiān)部門經調查核實后,根據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投訴時效為90天,旅游者也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促銷式樣多,仔細辨廣告

規(guī)范的旅游廣告,須注明旅行社的名稱、許可證號、地址等真實內容。不規(guī)范的廣告往往缺少上述內容,僅冠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某某旅游咨詢公司”的名稱。

合同是根本,發(fā)票不可少

根據我國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旅游時,應當與旅游者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合同對旅游內容、費用、退團、合同變更以及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規(guī)定。旅游者應對合同的條款仔細閱讀,對于一些容易引發(fā)糾紛的事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如:購物的地點和次數(shù)、住宿的標準、交通工具的標準、餐飲的次數(shù)和標準等等。合同、發(fā)票或收據都是重要證據,游客在繳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稅務部門印制的發(fā)票,并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發(fā)生糾紛,可作為憑證。

旅游價格并非越低越好,報名簽約時應明白團費價格構成,自費旅游項目的內容和價格應在合同中明示。旅行社和導游都不得強迫旅游者購物,購物活動(包括地點和次數(shù))應在合同中明示,行程計劃安排之外的購物活動,旅游者有權拒絕參加。

出游認資質,報名看證照

參加旅游團報名時要注意查看旅行社的“照”和“證”,即工商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國家旅游局或當?shù)芈糜喂芾聿块T頒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許可證須載明許可證號碼、旅行社名稱、營業(yè)場所、許可經營業(yè)務、質量保證金數(shù)額和許可證有效期等內容。出境游是特許經營的業(yè)務,在參加出境旅游選擇旅行社時,要確認旅行社的經營范圍,不要到未獲經營出境旅游業(yè)務資質的旅行社和其他機構報名出游,以免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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