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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俟卨怎么讀 萬俟卨生平簡介 萬俟卨是怎么死的

2017-02-09 16:27:37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萬俟卨[mò qí Xiè](1083年—1157年),字元忠(一作元中),開封陽武縣(今河南原陽)人[1] ,南宋初年宰相,奸臣。 政和二年(1112年),考

萬俟卨[mò qí Xiè](1083年—1157年),字元忠(一作元中),開封陽武縣(今河南原陽)人[1] ,南宋初年宰相,奸臣。

政和二年(1112年),考中舉人,初任湖北提點刑獄,依附秦檜,任監(jiān)察御史、右正言。紹興十一年(1141年),秉承秦檜之意打擊主戰(zhàn)派,主治岳飛之獄,誣陷岳飛虛報軍情及逗留淮西等罪,致使岳飛父子和張憲等被害,后與秦檜爭權(quán),遭到罷黜。

秦檜死后,萬俟卨被召回京城任參知政事。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升任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繼續(xù)執(zhí)行投降政策,為百姓所恨,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萬俟卨去世,時年七十五歲,謚號忠靖。

萬俟卨怎么讀

萬俟卨[mò qí Xiè]

萬俟卨生平簡介

入朝為官

政和二年(1112年),萬俟卨(Mò qí xiè)考中舉人,成為太學(xué)上舍生員。后歷任相州、潁昌府教授,太學(xué)錄,樞密院編修官,尚書比部員外郎。

紹興元年(1131年),盜匪曹成在荊湖(今湖北江陵)一帶作亂,大肆搶掠。當(dāng)時萬俟卨避亂于沅、湘一帶(湖南芷江、長沙一帶),執(zhí)掌湖南軍務(wù)的程昌寓讓萬俟卨暫時主持沅州事務(wù),及至曹匪攻至沅州城下,萬俟卨召集城中有錢有勢的人,把年輕力壯的人組織起來守護城池,曹成久攻不下,因糧草短缺退走。萬俟卨被任命為湖北轉(zhuǎn)運判官,又改任為提點湖北刑獄。

后來,岳飛擔(dān)任荊湖宣撫使,奉旨出兵沅、湘一帶,見到了已升任提點湖北刑獄的萬俟卨。岳飛知道他人品很壞,就看不起他,萬俟卨也感覺到岳飛對自己不尊,從此對岳飛心存不滿,結(jié)下了芥蒂。[2]萬俟卨朝見宋高宗趙構(gòu),被調(diào)任湖南轉(zhuǎn)運判官,辭別宋高宗出都時,秉承秦檜的意志,在朝中誣陷岳飛。宋高宗留他擔(dān)任監(jiān)察御史,擢升為右正言。

當(dāng)時秦檜謀求奪眾大將兵權(quán),萬俟卨極力幫助他,說眾大將出身行伍,知道謀利不講道義,怕死不怕法,高官要職,子女玉帛,已達(dá)到他們私欲的頂點,何不讓他們知道逗留軍期者罰,戰(zhàn)敗者誅,不聽命令者斬,使他們有所懼怕。

構(gòu)陷岳飛

紹興十一年(1141年),張浚從楚州回到京城,與秦檜合謀排擠岳飛,讓萬俟卨彈劾岳飛對部將說山陽不可守的罪狀。命令御史中丞何鑄審理岳飛一案,何鑄說明岳飛是無辜的。秦檜憤怒,用萬俟卨代替何鑄審理。萬俟卨誣陷岳飛,說岳飛和他的兒子岳云給張憲寫信,讓張憲謊報軍情以動搖朝廷,并命令張憲設(shè)法讓岳飛回到軍中;此案沒成立,就又誣告說岳飛在淮西戰(zhàn)場遲滯不前的事,陷岳飛于死獄,致使岳飛父子和張憲等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殺害,天下都認(rèn)為他們冤枉。大理卿薛仁輔、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說岳飛無罪,遭萬俟卨彈劾,知宗正寺循王趙士亻褭請求用自家百口人的性命擔(dān)保岳飛,遭萬俟卨彈劾,被流放并死在建州。劉洪道與岳飛有私交,萬俟卨彈劾他取媚于岳飛,聽說岳飛被罷去宣撫使,拍掌流涕。于是劉洪道也獲罪,終身不許為官。參政范同是秦檜提拔的,有時擅自奏事,秦檜忌恨他,萬俟卨彈劾他,范同的官職被罷,再論范同罪狀,范同被貶到筠州居住。萬俟卨還替秦檜彈劾李光蠱惑人心,孫近結(jié)朋黨,他們二人都被貶官流放。

彈劾張浚

紹興十二年(1142年)三月,宋、金和議成功,萬俟卨請求下詔讓戶部統(tǒng)計用兵時和議和后用去的費用各是多少,若比從前少,就把多余的財物另外貯存在御前激賞庫,不許用在別處,等積蓄稍多,可備緩急之用。

紹興十二年(1142年)四月,宋徽宗靈柩迎回,萬俟卨為欑宮按行使,內(nèi)侍省副都知宋唐卿為副使,萬俟卨請求與宋唐卿同時上殿奏事,十分無恥。張浚住在長沙,萬俟卨無中生有,彈劾張浚的住宅超越了規(guī)定,甚至模擬五鳳樓。恰好吳秉信從長沙回京,上奏說張浚的宅第與眾人一樣,財產(chǎn)可以清查,張浚才得免禍。

交惡秦檜

紹興十二年(1142年)后,萬俟卨被任命為參知政事,又以報謝使的身份出使金國。他從金國回來后,秦檜借金人之口贊譽自己,囑托萬俟卨奏給宋高宗,萬俟卨刁難他。另一天奏事退朝后,秦檜坐在殿中批閱皇上圣旨,就提升自己的親信,小吏把這些送給萬俟卨,萬俟禼說:“沒聽到圣旨這樣安排?!蓖频揭贿叢豢?。秦檜大怒,從此他二人不交談。言官李文會、詹大方接連上奏彈劾萬俟卨,萬俟卨就請求辭官。宋高宗命令他出守外地,秦檜更憤怒。給事中楊愿認(rèn)為詔旨不當(dāng),歷數(shù)萬俟卨之罪,萬俟卨被罷職,不久,被貶到歸州(今湖北秭歸)居住,趕上赦免,他被酌情移到沅州(今湖南芷江)。

萬俟卨是怎么死的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去世。次年(1156年)三月十八日,萬俟卨被朝廷征召回京,任命他為參知政事。同年五月初二日,萬俟卨被任命為尚書右仆射,與尚書左仆射沈該同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萬俟卨又編纂太后從金國返回的經(jīng)過,獻給宋高宗。張浚認(rèn)為萬俟卨和沈該身為宰相有負(fù)眾望,上書說他們只想聽命金人。萬俟卨看見這份奏書后大怒,認(rèn)為金人本無意興兵,而張浚的奏書將要惹禍,張浚因此獲罪被流放。十二月十六日,萬俟卨提舉刊修《貢舉敕令格式》五十卷、《看詳法意》四百八十七卷,書成后獻上,他被授予金紫光祿大夫,不久退休。

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三月二十六日,萬俟卨去世[16] ,時年七十五歲,謚號為“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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