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歷史 > 風(fēng)云人物 > 正文

北宋宰相劉沆的故事 劉沆的軼事典故有哪些

2017-02-22 19:37:0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劉沆,今江西省永新縣埠前鎮(zhèn)三門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劉沆進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時任參知政事(副

劉沆,今江西省永新縣埠前鎮(zhèn)三門前人。北宋至道元年(995年)九月十八日生。天圣八年(1030年)劉沆進士及第,名列第二。宋仁宗時任參知政事(副宰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共7年,“自進士設(shè)科,擢高第至宰相者,吉郡以沆為首”,在位以“長于吏事”著稱。

劉沆為相,敢于啟用賢人,救正時弊,他的這種剛正性格,得罪了那些僥幸謀官者與既得利益者,于是群起而攻。中丞張升上書刊號17條彈劾劉沆。仁宗皇帝本性溫厚,時人說他“無隔夜之怨”,眼看劉沆被控,便一改初衷,取消革新。劉沆孤掌難鳴,受到內(nèi)外夾擊,便稱病求罷,堅臥月余,嘉祐元年(1056年)十二月后,以觀文殿大學(xué)士、工部尚書知應(yīng)天府,再后遷刑部尚書,徙陳州(今河南省淮陽)。

劉沆的軼事典故有哪些

文言文:劉沆為宰相時,族人有捕負官租數(shù)十萬者,宰相不知也。前后官史不敢問。程餉為廬陵縣尉,主賦事,乃追逮族人,責令盡償而后已?;蛞愿嬖紫?,宰相曰:“賦入不時,吾家之罪,縣官安可屈法也?”乃致書而謝之。后餉罷官至京師,劉沆延見,禮貌有加。餉出,謂人曰:“劉公偉量,非他人能及,真宰相也。”

譯文:(宋仁宗時)劉沆任丞相執(zhí)政的時候,他故鄉(xiāng)家族中有人逃避拖欠了國家的賦稅達幾十萬錢;但劉沆并不知道這件事。當?shù)氐墓賳T一連好幾任都因為是劉丞相家族而不敢過問。程珦來擔任廬陵縣縣尉時,負責征收賦稅,把逃避拖欠賦稅的劉沆族人逮捕關(guān)入監(jiān)牢內(nèi),責令他們把所欠賦稅全部繳清才能釋放。有人把這件事報告了劉沆。劉沆說:“賦稅不及時上繳,原是我家犯了法,怎么可以叫地方官徇情而不照國家法令辦事呢?”就寫信給程珦道歉。后來程珦辭官回到京城,劉沆接見,很有禮貌。程珦出來后,對別人說:“劉沆的大量,不是他人能比得上的,是真宰相?!?/p>

藏書故實

歐陽修被讒出守同州,他向皇帝建議把歐陽修留在史館修書,極力推薦讓其編纂《唐書》,并擔任翰林學(xué)士。歐陽修不負眾望,與宋祁等人同心協(xié)力,將《新唐書》編纂問世。嘉佑元年(1056)十月罷為觀文殿大學(xué)士、工部尚書、知應(yīng)天府,后又遷刑部尚書,徙陳州。個人藏書豐富,據(jù)《宋史·藝文志》著錄有《劉沆書目》2卷,當為其家藏書目,今已佚,其藏書數(shù)量不詳。

轉(zhuǎn)載申明:360常識網(wǎng),歡迎分享,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