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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烏臺詩案 北宋烏臺詩案的受害人是誰?

2016-05-28 23:42:46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烏臺詩案簡介:烏臺,即御史臺。據(jù)《漢書·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烏鴉數(shù)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簡介:烏臺,即御史臺。據(jù)《漢書·朱博傳》記載,御史臺中有柏樹,烏鴉數(shù)千棲居其上,故稱御史臺為“烏臺”,亦稱"柏臺"。烏臺詩案,即御史臺詩案。它興訟于宋神宗趙頊元豐二年(1079)。蘇軾是被告。原告是:權(quán)監(jiān)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國子博士李宜,權(quán)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們指控蘇軾寫詩文訕謗朝政、反對新法、指斥皇帝,要求處置蘇軾。

原來,蘇軾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變法之時。朝廷上革新派和守舊派兩軍對峙,斗爭激烈。蘇軾站在守舊派的立場上,多次上書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對態(tài)度,并請求盡快制止變法。請求未果,于是希望離開政治斗爭的旋渦,故上書請求外任。獲準(zhǔn)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間,蘇軾針對新法推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寫了一些譏諷新法的詩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烏臺詩案便發(fā)生了。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jī)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diào)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fā)配西北。第三個是子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愿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并沒有收到什么嚴(yán)重的毀謗詩,但由于家庭連帶關(guān)系,仍遭受降職處分,調(diào)到高安,任筠州酒監(jiān)。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zhèn)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詩案總算了結(jié)了。蘇軾出獄當(dāng)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斗少年雞?!币怯捎放_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斗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dāng)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yōu)伶,又是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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