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人事試用制度 秦朝公務員試用期一般為一年
2017-03-11 18:40:08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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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古代人事試用制度至少從秦漢就有明確記載了,秦朝的公務員試用期一般是一年左右,這在秦簡《編年記》中寫得很清楚,有個叫“喜”的人,在秦
古代人事試用制度至少從秦漢就有明確記載了,秦朝的公務員試用期一般是一年左右,這在秦簡《編年記》中寫得很清楚,有個叫“喜”的人,在秦始皇三年八月被選為吏,直到次年十一月才被正式授職,試用了一年多。漢代沿用秦制,公務員試用一年,稱職了才轉正。這在《漢舊儀》中也寫得很明白:“皆試守,滿歲為真?!?/p>
其實司馬遷在《史記》中追敘唐堯治理天下時,有這樣兩處小細節(jié),一是四岳建議委派鯀治理洪水,堯不放心,四岳說:“異哉,試不可用而已”;二是四岳建議堯把帝位傳給舜,堯說:“吾其試哉”。這兩個“試”,都是我們現(xiàn)在說的“試用”。
就是那些考中的進士,也不像有些戲中說的,一考中就授予官職了。唐代的劉禹錫,是貞觀九年(公元793年)登第的,他是兩年后又通過吏部試,才授從九品下的司經(jīng)局太子校書郎的。還有白居易,是中進士兩年后才通過吏部試,授正九品秘書省校書郎的。
“招干”考試就更不用說了,就拿宋代為例吧,那些過五關斬六將,有幸考上來的準官吏,也都是從“習學公事”的“實習吏”做起的,等到補上缺額,才能算是端上鐵飯碗,成為“正額吏”了。若是三年“習學”仍不合格,別客氣,卷被子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