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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兩江總督被刺案疑云 到底誰是幕后主使?

2016-11-09 14:10:0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公元1870年(同治九年),江寧這座太平天國的前都城"光復(fù)"不久,百業(yè)未定。這年8月底,新任兩江總督馬新貽決定舉行軍隊操演。誰知,該月23日

公元1870年(同治九年),江寧這座太平天國的前都城"光復(fù)"不久,百業(yè)未定。這年8月底,新任兩江總督馬新貽決定舉行軍隊操演。誰知,該月23日,江寧將軍魁玉飛章入奏:兩江總督馬新貽遇刺身亡。封疆大吏、一品大員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軍隊環(huán)繞之中為歹徒刺殺,一時間朝野震驚,舉國傾注。同治帝喻之為"武元衡盜起身旁"。

這件被稱為"刺馬案"的大事件轟動多時,流傳版本眾多。

江寧官方向朝廷奏報的版本是這樣的:總督閱視操演原定是8月21日。但是這天突降大雨,總督只好推遲操演。演武廳,親自閱射。依慣例,總督閱射允許百姓參觀。這是江寧的一大盛典。因此馬新貽閱畢回署的箭道兩旁擠滿了圍觀的群眾。馬新貽一行來到總督署后院門外時,有馬新貽的同鄉(xiāng),山東鄆城武生王咸鎮(zhèn)跪道求助。巡捕將其推走查問。馬新貽繼續(xù)前行,不幾步,有人攔道喊冤。正當旁人想依例推開時,誰知那人在隊伍停后亮出一把明亮的匕首,直撲馬新貽刺去。馬新貽右肋中刀,跌下馬呻吟。事后查明匕首刺進右肋,深至數(shù)寸。

跟隨差弁一擁而上。刺客既不抗拒,也不逃跑,從容就縛。第一個趕到現(xiàn)場的中軍副將喻吉三喝令將兇犯捆縛到督署候訊,連忙差人飛報江寧將軍魁玉和司道各員。遇刺后,馬新貽面如土色,雙手緊抱胸部,在地上萎縮著身子。差弁、家人忙取下門板,將其抬進督署上房。等魁玉等聞訊趕到總督府探望時,馬新貽已經(jīng)呼吸困難,生命垂危了。馬新貽自知命將亡,掙扎著口授遺疏,令嗣子毓楨代書,請魁玉代呈朝廷。午后,馬新貽失去語言能力,拖到第二天下午2時許死亡。

江寧事務(wù)之后由魁玉主持。將軍魁玉、藩司梅啟照、臬司賈益謙等會合地方大小官員先后輪流審訊刺客。刺客坦然供認姓名張汶詳,河南人,只求速死,即使嚴刑也不吐露行刺緣由。

坊間的傳聞敘述線索大致與之相同,但增加了一些細節(jié)。有人聽到刺客在刺殺成功后高喊:"刺客是我張汶詳!"又有人說張汶詳當時口中不停地喊:"養(yǎng)兵千日,用在一朝。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今日拼命,20年后又是一條好漢。"并有仰天狂笑等豪壯之舉。更有消息靈通者說馬新貽臨死前曾對身前最寵愛的某妾說:"我誤卿先,卿今誤我也。"

馬新貽作為封疆大吏,列入國史。他是怎么被人離奇刺殺,又怎么掀起了軒然大波呢?

馬新貽,字谷山,山東菏澤人。道光二十七年進士。先后擔(dān)任安徽建平知縣,代理合肥知府。在鎮(zhèn)壓太平天國戰(zhàn)爭中,馬新貽先后參加了廬州巢湖戰(zhàn)役、舒城戰(zhàn)役,先后升任廬州知府,代理安徽按察使。在廬州戰(zhàn)役中,馬新貽因所部潰敗印信丟失,被朝廷革職留任。咸豐九年、十年,馬新貽母親、父親先后逝世,馬按律應(yīng)丁憂,被挽留,兩年后任候補道員。因廬州戰(zhàn)役、蒙城防衛(wèi)戰(zhàn)的功勞,先后出任按察使、代布政使,布政使,浙江巡撫,閩浙總督。同治七年,馬新貽調(diào)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馬新貽勤政愛民,在任上興修水利,開荒種地;減浮酒,除陋習(xí);獎廉能,懲貪墨;體恤寒儒,興辦實學(xué),刊刻書籍等等。

同治帝接到江寧的600里加急信后,大為駭異。馬新貽是第一位在任上被刺殺的兩江總督。一石激起千層浪,朝廷懵了。在半個月后的9月9日,朝廷才做出正式反應(yīng):第一,調(diào)直隸總督曾國藩接任兩江總督,未到任以前由江寧將軍魁玉暫時兼職代理;第二,命令代理總督魁玉督促兩江相關(guān)官員抓緊嚴訊,按法懲辦案犯;第三,因為南方不靖,密旨安徽巡撫英翰加強長江防務(wù)和地方治安;第四,朝廷尤其關(guān)注張犯行刺的緣由,嚴令江寧方面嚴刑熬審。

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諭,連連回奏"張犯刁狡異常","自知罪大惡極,所供各情一味支離",張汶詳只求速死。在魁玉主持刺馬案審訊的階段,最大的進展是對張汶詳身世的調(diào)查。張汶詳是太平天國分子,曾在太平軍侍王李世賢名下領(lǐng)兵打仗,轉(zhuǎn)戰(zhàn)安徽、江西、廣東、福建、浙江等地。張汶詳?shù)呐畠簭垖氄?、兒子張長幅,同居的舅嫂羅王氏等都被擒拿到案。

一個多月時間里,案子進展很慢。朝廷對魁玉始終沒有觸及殺人動機的奏折非常不滿。據(jù)參加會審張汶詳?shù)墓倮絷愮R題透露,張汶詳供認馬新貽在咸豐七年廬州失守時曾被太平軍俘獲。馬新貽便衣混在亂軍中,與一個叫時金彪的人一起釋放。當時在座的審問官員大驚失色,書吏們都不敢下筆。審案官員刪除了當日的記錄,并函文山西巡撫,將在山西的時金彪抓獲,解向江南。

就在時金彪在押解過程中,朝廷下旨,以漕運總督張之萬為欽差大臣,審理刺馬案。身在河南的張之萬于1870年9月25日收到吏部咨文,5天后即起身。10月7日,張之萬抵達江寧。張之萬到江寧后,時金彪也從山西解到了。魁玉陪著張之萬提訊了時金彪兩次。每次都只有布政使和按察使參與審訊。但是這兩次審訊都沒有留下任何錄供。張之萬是老謀深算之人。作為空降的欽差,他清楚一個官場旋渦正在形成。馬新貽簡歷中最大的波折是"廬州戰(zhàn)役"。馬部慘敗,但因為巡撫、欽差等一再保薦,馬新貽依然官運亨通。江寧收復(fù)后,湘軍出了大力氣。當時兩江一帶,遍布湘軍部隊;南方各省,幾乎為湘軍所控制。然而朝廷平地一聲雷,突然發(fā)表文官出身、功勞資歷都不顯著的馬新貽出任兩江總督,著實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官場還有傳聞,說馬新貽之前任閩浙總督,進京陛見請訓(xùn)期間,曾經(jīng)被慈禧太后單獨召見密談。宮中盛傳,馬從養(yǎng)心殿出來時,大汗淋漓,朝服浸濕,驚恐萬狀。刺馬案審訊至今,張之萬不得不思考如何評價馬新貽的問題了。馬新貽背后的官場關(guān)系網(wǎng)、朝廷與馬的關(guān)系、兩江地區(qū)復(fù)雜的軍政形勢,都預(yù)示著刺馬案的深不可測。

之后有人催促加快審訊進度時,張之萬不軟不硬地說:"案情重大,不便徒事刑求。償未正典刑而瘐死,誰負其咎?"從10月初到12月初的兩個月時間里,張之萬只是和魁玉聯(lián)銜上奏,質(zhì)訊中軍副將喻吉三,以及武巡捕候補都司葉化龍等,要求追究防護失職之責(zé)。朝廷在12月9日、12日、18日連下三道諭旨,嚴加訓(xùn)斥張魁二人。時已入冬,三個月前就出任 兩江總督的曾國藩還是沒有到江寧來。

張之萬、魁玉二人熬不過,在12月12日拋出了《審明謀殺制使匪犯,情節(jié)較重,請比照大逆向擬,并將在案人犯分別定擬罪名摺》說:"兇犯張汶詳曾從發(fā)捻,復(fù)通海盜,因馬新貽前在浙撫任內(nèi),剿辦南田海盜,戮伊伙黨甚多。又因伊妻羅氏為吳炳燮誘逃,曾于馬新貽閱邊至寧波時,攔輿呈控,未準審理,該犯心懷忿恨。適在逃海盜龍啟等復(fù)指使張汶詳為同伙報仇,即為自己恨,張汶詳被激允許。該犯旋至新市鎮(zhèn)私開小押,適當馬新貽出示禁止之時,遂本利俱虧。迫念前仇,殺機愈決。同治七、八等年,屢至杭州、江寧,欲乘機行刺,未能下手。1870年8月22日,隨從混進督署,突出行兇,再三質(zhì)訊,矢口不移其供,無另有主使各情,尚屬可信。"張之萬、魁玉的奏折既無確鑿證據(jù),又無供詞,最后用"尚屬可信"四字結(jié)案,敷衍之意明顯。朝廷批示"不足以成信",并宣布派刑部尚書鄭敦謹作為欽差大臣攜隨員赴江寧復(fù)審,撤換張之萬。張之萬大敗而歸。

湘軍領(lǐng)袖曾國藩在干什么呢?8月21日,馬新貽遇刺的前一天,江蘇巡撫丁日昌自江蘇急匆匆地趕到天津直隸督署,與曾國藩密談良久。案發(fā),丁日昌與曾國藩日日密談,夜夜磋商。30日上午,曾國藩接到上諭調(diào)他返任兩江總督。曾國藩感到愕然,急召丁日昌、幕府多人密商。魁玉、布政使梅啟照、候補道孫衣言等給他頻頻來函。曾國藩密切關(guān)注江寧的一舉一動。丁日昌更是每時每刻都在傳遞著江寧案審理的消息。回任兩江總督,對曾國藩來說有種難以言語的感覺。曾國藩剛處理了天津教案,受到中外抨擊,列強嫌他懲處不力,國人罵他"殘民媚外"?;厝蝺山?,利在可以使自己脫身天津泥潭。但當初曾國藩正是因為勢力遍布南方各省,功勞卓著,人才濟濟,引起了朝廷的猜忌。所以不得不離開南方老巢,來緊挨著北京的天津任職的。成為鎮(zhèn)壓太平天國首席功臣之后,"功高鎮(zhèn)主"的陰影一直籠罩著他。朝廷在收復(fù)江寧后即裁撤湘軍,空降馬擔(dān)任兩江總督。馬死后,朝廷讓保持低姿態(tài)的曾國藩回任兩江總督,實質(zhì)上是出于兩江地區(qū)軍政復(fù)雜,需要曾國藩這個實力派首領(lǐng)去控制亂局的考慮。這并不是信任,而是利用。

曾國藩并不起程,反在9月2日上了一道《謝調(diào)任江督恩因病請開缺摺》,向朝廷辭去兩江總督的職位,并說自己健康惡化,視力衰退,要求連自己兼任的大學(xué)士也一起辭去。

朝廷三天后答復(fù):"兩江事務(wù)殷繁,職任綦重,曾國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現(xiàn)雖目疾未痊,但得該督坐鎮(zhèn)其間,諸事自可就理,該督所請另簡賢能之處,著毋庸再議。"10月20日,慈禧太后在養(yǎng)心殿東間就任命一事專門召見曾國藩??墒窃鴩獏s在北京養(yǎng)起病來了。慈禧太后不得不在11月1日再次召見他。見面就問,你什么時候起程去江南啊?曾國藩說,快了快了。慈禧太后又說"馬新貽辦事很好"。曾國藩心中一塊大石頭落地,忙向慈禧點頭稱是。

此時,先期回蘇州的丁日昌擅自上奏,要求曾國藩迅速赴兩江任。這是因為輿論對刺馬案的猜測,開始將兇嫌的矛頭引到了他的頭上。兩江時論說馬新貽被刺,是因為督撫不和。同治八年10月5日,太湖水師后營右哨勇丁徐有得、劉步標逛妓館的時候與丁日昌之子、知府丁惠衡,丁日昌之侄、監(jiān)生丁繼祖發(fā)生爭執(zhí)。蘇州親兵營補用游擊薛蔭榜帶親兵胡家岳、丁玉林(丁日昌族人)打了徐有得40軍棍,4天后徐有得因傷死亡。丁日昌看到子侄閑游妓館滋事,致勇丁被責(zé)釀命,不得不上奏,自請議處。上諭命馬新貽審理此案,丁繼祖投案,丁惠衡傳喚未到。據(jù)丁日昌說,丁惠衡夜里越墻逃匿,不知去向。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6日才結(jié)案。此案結(jié)案后40多天,馬新貽被刺,此時丁惠衡仍未歸案。傳聞到京,朝里也是沸沸揚揚。不久上諭免去丁日昌江蘇巡撫之職,調(diào)補張之萬任江蘇巡撫。朝廷借輿論之口,行抑制藩鎮(zhèn)之實。丁日昌成了刺馬案中落馬的唯一一位湘軍大將。

11月7日,曾國藩開始南下的旅途。12月12日才抵達江寧。第二天上午,張之萬急急忙忙交接案件,下午就匆匆跑回清江浦去了。曾國藩也采取了拖延戰(zhàn)術(shù)。他在等,等素有"鐵面無私"之稱的刑部尚書鄭敦謹?shù)牡絹?。在之后的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曾國藩從未主持過審理案件。

1871年1月7日(同治十年),鄭敦謹入宮請訓(xùn),隨即裝束就道,馳赴江寧。他們徒步涉雪而行。途中多人凍傷。2月18日江寧時眾人衣衫襤褸,不堪入目。這一天正是大年除夕。正月初二,雄心勃勃的鄭敦謹即關(guān)門審案。連訊14天,毫無確供。與鄭敦謹并坐正堂的曾國藩,半個月中59 一直默默地聽著很少發(fā)問。末了,他對鄭敦謹?shù)卣f:"將來只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之法奏結(jié)。"

鄭敦謹也不傻,馬上明白這個案子是不能深究的。他打定主意,熬審不用刑,堂威喊得震天響,裝出一副熱火朝天的樣子。3月19日,鄭聯(lián)銜上奏:"會同復(fù)審兇犯行刺緣由,請仍照原擬罪名及案內(nèi)人犯按例分別定擬。"奏折比張魁的定擬更加詳細,取供、采證、行文更加縝密,但換湯不換藥。一是強調(diào)張汶詳"聽受海盜指使并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二是對張汶詳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擬以凌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這件事情實在拖得太久了,朝廷最終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3月26日,諭旨下達,將張汶詳定了一個"漏網(wǎng)發(fā)逆"和"復(fù)通海盜"的罪名,處決,剜心,祭奠馬新貽,又厚厚撫恤馬新貽。4月4日,曾國藩奉旨監(jiān)斬,將張汶詳凌遲處死,并摘心致祭。江寧、安慶、杭州、海塘建馬新貽專祠。

此時,先期回蘇州的丁日昌擅自上奏,要求曾國藩迅速赴兩江任。這是因為輿論對刺馬案的猜測,開始將兇嫌的矛頭引到了他的頭上。兩江時論說馬新貽被刺,是因為督撫不和。同治八年10月5日,太湖水師后營右哨勇丁徐有得、劉步標逛妓館的時候與丁日昌之子、知府丁惠衡,丁日昌之侄、監(jiān)生丁繼祖發(fā)生爭執(zhí)。蘇州親兵營補用游擊薛蔭榜帶親兵胡家岳、丁玉林(丁日昌族人)打了徐有得40軍棍,4天后徐有得因傷死亡。丁日昌看到子侄閑游妓館滋事,致勇丁被責(zé)釀命,不得不上奏,自請議處。上諭命馬新貽審理此案,丁繼祖投案,丁惠衡傳喚未到。據(jù)丁日昌說,丁惠衡夜里越墻逃匿,不知去向。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一直拖到1870年7月6日才結(jié)案。此案結(jié)案后40多天,馬新貽被刺,此時丁惠衡仍未歸案。傳聞到京,朝里也是沸沸揚揚。不久上諭免去丁日昌江蘇巡撫之職,調(diào)補張之萬任江蘇巡撫。朝廷借輿論之口,行抑制藩鎮(zhèn)之實。丁日昌成了刺馬案中落馬的唯一一位湘軍大將。

11月7日,曾國藩開始南下的旅途。12月12日才抵達江寧。第二天上午,張之萬急急忙忙交接案件,下午就匆匆跑回清江浦去了。曾國藩也采取了拖延戰(zhàn)術(shù)。他在等,等素有"鐵面無私"之稱的刑部尚書鄭敦謹?shù)牡絹?。在之后的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曾國藩從未主持過審理案件。

1871年1月7日(同治十年),鄭敦謹入宮請訓(xùn),隨即裝束就道,馳赴江寧。他們徒步涉雪而行。途中多人凍傷。2月18日江寧時眾人衣衫襤褸,不堪入目。這一天正是大年除夕。正月初二,雄心勃勃的鄭敦謹即關(guān)門審案。連訊14天,毫無確供。與鄭敦謹并坐正堂的曾國藩,半個月中59 一直默默地聽著很少發(fā)問。末了,他對鄭敦謹?shù)卣f:"將來只好仍照魁、張二公原奏之法奏結(jié)。"

鄭敦謹也不傻,馬上明白這個案子是不能深究的。他打定主意,熬審不用刑,堂威喊得震天響,裝出一副熱火朝天的樣子。3月19日,鄭聯(lián)銜上奏:"會同復(fù)審兇犯行刺緣由,請仍照原擬罪名及案內(nèi)人犯按例分別定擬。"奏折比張魁的定擬更加詳細,取供、采證、行文更加縝密,但換湯不換藥。一是強調(diào)張汶詳"聽受海盜指使并挾私怨行刺","實無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謀之人"。二是對張汶詳量刑更加殘酷,除了"按謀反大逆律問擬,擬以凌遲處死"外,又增加了一條"摘心致祭"。這件事情實在拖得太久了,朝廷最終不得不接受這一事實。3月26日,諭旨下達,將張汶詳定了一個"漏網(wǎng)發(fā)逆"和"復(fù)通海盜"的罪名,處決,剜心,祭奠馬新貽,又厚厚撫恤馬新貽。4月4日,曾國藩奉旨監(jiān)斬,將張汶詳凌遲處死,并摘心致祭。江寧、安慶、杭州、海塘建馬新貽專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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