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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所未聞 被稱為“立皇帝“的劉瑾竟被“凌遲”

2017-03-02 11:15:19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凌遲是古代非常殘酷的一種刑法,只有對犯了十惡不赦或者欺君大罪的犯人才會被凌遲。但是在歷史上居然也有一位“皇帝”被凌遲處死,這樣的死

凌遲是古代非常殘酷的一種刑法,只有對犯了十惡不赦或者欺君大罪的犯人才會被凌遲。但是在歷史上居然也有一位“皇帝”被凌遲處死,這樣的死法真的是太過于驚人了,那么他究竟是誰呢?

他就是被稱為"立皇帝"的劉瑾。

劉瑾在明孝宗在位時侍奉太子朱厚照,他對這個難得的機會很知道珍惜,因為他知道太子將來登基即位后他這個日夜服侍的太監(jiān)就是功臣了,權(quán)勢與富貴唾手可得。于是,劉瑾便千方百計地討好太子,侍奉當時只有十多歲的太子。

在公元1505年,即弘治十八年,明孝宗因病去世,太子順利即位,這就是明武宗。劉瑾和馬永成、高鳳等七名太監(jiān)得到了新皇帝的寵愛,被稱為"八虎",劉瑾則是"八虎"之王。在劉瑾的領導下,這些宦官想方設法地鼓動武宗游玩享樂,他們則專權(quán)跋扈,隱瞞著皇帝為非作歹。劉瑾最受武宗的信任,在內(nèi)宮監(jiān)任職,而且掌管著京城的精銳守衛(wèi)部隊。

第二年,為國憂慮的大臣們見武宗被宦官們搞得不理朝政,便紛紛勸諫。開始武宗聽不進去,直到被告知天象有變,是上天在警示他,武宗這才有所表示。武宗打算將劉瑾先貶到南京。劉瑾并非無能之輩,也未曾將國事當作兒戲。史載,劉瑾將奏章帶回私第后,都與他的妹婿禮部司務孫聰及華亭人張文冕商量參決,再由大學士焦芳潤色,內(nèi)閣李東陽審核之后頒發(fā),還是頗為慎重的。用事期間,他針對時弊,對政治制度作了不少改動,推行過一些新法。即所謂"劉瑾變法"。

一些相關的記載里面,粗略了解劉瑾的一些改革措施,其中有建立內(nèi)廠鉗制東西廠的權(quán)力,"時東廠、西廠緝事人四出,道路惶懼。瑾復立內(nèi)行廠。

劉謹用事期間,組織編纂了《通鑒纂要》,此外,調(diào)整過各省的科舉錄取名額,增加西部地區(qū)陜西、河南、山西等地錄取人數(shù),降低了江西錄取人數(shù)。還有一些不拘禮法,在當時看來很奇怪的舉措,如"令寡婦盡嫁,喪不葬者焚之"等,為時人所側(cè)目。

劉瑾的專權(quán)使朝政混亂,他的索賄受賄也直接導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無窮災難。官員們向他行賄后,必然要加重剝削百姓,逼得百姓走投無路,只好反抗。安化王朱寘鐇趁機于正德五年(1510年)四月發(fā)動叛亂,由于不得人心,叛亂很快被平定。在劉瑾被處死后僅僅幾個月,京城地區(qū)便發(fā)生了劉六劉七起義。

1510年四月,武宗派都御史楊一清和八虎之一太監(jiān)張永去平定安化王的叛亂。楊一清平定叛亂后與前來監(jiān)軍的張永商討除劉大計。叛亂平定之后,太監(jiān)張永利用獻俘之機,向武宗揭露了劉瑾的罪狀,揭發(fā)了劉瑾的十七條大罪。武宗不禁大吃一驚,命令將劉瑾抓捕審問。在李東陽的幫助下,明武宗最終動了殺心。第二天,武宗親自出馬,去抄劉瑾的家。從其家中查出金銀數(shù)百萬兩,并有偽璽、玉帶等違禁物。在劉瑾經(jīng)常拿著的扇子中也發(fā)現(xiàn)了兩把匕首,武宗見了大怒,終于相信了劉瑾謀反的事實。

經(jīng)會審,劉瑾被判以凌遲。同年八月,劉瑾伏誅,結(jié)束了其罪惡的一生。惡貫滿盈的明朝太監(jiān)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天割完:劊子手先從其胸脯割10刀,然后對著他大聲吆喝,怕他昏過去,等醒過來,再割10刀,如此反復.第二天,劉瑾熬不住氣絕身亡.第三天繼續(xù)割尸,直到割足3357刀。在封建社會,除非謀反、殺父母親等屬于"十惡"的大罪,一般的死刑犯要等到秋天的霜降以后,在冬至以前才能處死。

這是順應天時,而春天萬物生長的時候禁止行刑,也禁止捕殺幼小的鳥禽和走獸。但劉瑾屬于謀反的第一重罪,所以不等到秋天的霜降到來就行刑了。行刑完畢,割下的小肉塊被受過其害的人家搶著買下吃掉,一文錢一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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