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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如何懲治貪官 唐太宗出了這個妙招

2017-04-29 21:47:04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明代法律明文規(guī)定,只要地方官員貪污超過六十兩銀子,便會被斬首示眾。 這位皇帝便是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在懲治貪官這一方面,朱元璋采

明代法律明文規(guī)定,只要地方官員貪污超過六十兩銀子,便會被斬首示眾。

這位皇帝便是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在懲治貪官這一方面,朱元璋采取了十分嚴厲的措施在明初,實行剝皮制。在明代法律明文規(guī)定,只要地方官員貪污超過六十兩銀子,便會被斬首示眾,并剝皮實草。據(jù)說,明太祖還特地建立了一座廟,被稱為皮草場。

唐太宗也是一位治國頗為正直的皇帝,算得上是一代明君。他即位以后,受顛罰為獎的啟發(fā),對那些貪污腐敗的官員不是懲罰,而是獎勵:官員貪了多少錢財,皇帝就會獎給他多少錢財,前提是你要將這些錢財當(dāng)著眾官員的面背回去。雖說是獎,不過估計那些貪官們的面子肯定是過不去的!

唐太宗受顛罰為獎的啟發(fā),對那些貪污腐敗的官員不是懲罰,而是獎勵

在防止貪官出現(xiàn)這一問題上,朱元璋還別出心裁的想出了幾個新方法:規(guī)定官員不得在家鄉(xiāng)任職;不得在任職地購買住宅;不得迎娶任職地婦女為妻......一系列措施的開展位防止貪官的出現(xiàn)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除了這些防治措施之外,朱元璋對待貪官也是處以極刑。據(jù)史料記載,明代酷刑有數(shù)十種,誅型、凌遲型、剝指......刑罰殘酷至極,令人聞之喪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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