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治貪:朱元璋為什么鼓勵老百姓越級上訪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苦,曾受到貪官污吏的敲詐勒索,所以,登基做皇帝后便在全國掀起了“反腐肅貪”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污吏。為了監(jiān)督各級官吏,防止他們坑害百姓,朱元璋認(rèn)為光靠苦口婆心的宣傳教育是不夠的,還要鼓勵“民告官”,鼓勵老百姓“越級上訪”。可以說,“上訪”古已有之,是一種歷史悠久的民意表達(dá)方式。
據(jù)有關(guān)史料記載,堯舜時,朝前樹立旌幡,民眾對政務(wù)有所建言,都可來旌下陳述;各交通要道都豎立“謗木”,讓大家在上面書寫情況,反映對施政者的批評。到了西周,謗木古制依舊,又添了路鼓與肺石。有冤無門者擊鼓申訴,可將冤情直達(dá)于上;另在朝門外掛一塊形狀如肺的石頭,凡“窮民”“孤獨老幼”等弱勢者有申訴,可以到肺石下投訴。
兩者后來慢慢演變成登聞鼓制度:“聽撾登聞鼓,有司錄狀奏之”。譬如漢代,將登聞鼓懸掛在宮門口的公車署里,《漢書》記載:“窮冤失職,則來擊此鼓,以達(dá)于王?!边@種繞過層層政府機構(gòu)而直達(dá)最高當(dāng)局的直訴制度,是中國古代一種“民告官”的重要渠道,即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越級上訪”。宋代直訴制度不斷完善,設(shè)立了登聞鼓院和登聞檢院來處理“越級上訪”,類似于現(xiàn)在的信訪辦,接待上訪群眾,處理上訪事務(wù),不得截訪,不得代看進狀,必須呈大內(nèi),由皇帝直接審閱。
此外,古代的“越級上訪”還有詣闕和攔輿。詣闕也稱叩閽,即直接向最高當(dāng)局請愿投訴。如漢代齊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朝廷把他押解到長安拘禁起來。太倉令生了五個女兒,沒有兒子,臨行時悲傷地說:生女兒無用,關(guān)鍵時候幫不上忙。他最小的女兒緹縈聽了,隨父進京,上書天子,說害怕父親受肉刑,愿以自己入官府為奴婢,來抵償父親之刑。漢文帝憐憫緹縈的孝心,廢除肉刑。緹縈的這次“越級上訪”,可謂功德無量。
攔輿,也稱遮道、邀車駕,也就是直接訴諸最高當(dāng)局。西漢初,劉邦征伐英布回京,關(guān)中民眾紛紛遮道擋駕,投訴相國蕭何以廉價強買田宅數(shù)千萬,劉邦將訴狀全部收下,回宮后當(dāng)面交給蕭何,要他親自向民眾謝罪。
這三種“越級上訪”的方式固然好,但全國這么多百姓,哪怕只有極少部分越級上訪,皇帝一件件處理起來也吃不消。清代道光皇帝剛繼位時,面對紛至沓來的越級上訪,就曾抱怨說:“現(xiàn)在來京申告的人絡(luò)繹不絕,朕不可能都派大員查辦,不得不仍交本省督撫處理,待奏報結(jié)果?!痹郊壣显L大多被打了回去,其結(jié)果可想而知,要么石沉大海,要么被當(dāng)?shù)毓賳T敷衍以對,老百姓的聲音到達(dá)皇帝那里也作用有限。
有些朝代確實也限制越級上訪,如唐代法律《唐律疏議》規(guī)定,普通民眾如果想去擊打登聞鼓,必需經(jīng)過以下程序:由縣經(jīng)州,達(dá)于三司,如不服,聽上表;如不理,方可詣登聞鼓院而邀車駕。這其實就是明確規(guī)定,不受理越級上訪,如果不按照此程序上訪,就構(gòu)成了“越訴”之罪。
不過,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似乎是個特例。這個放牛娃出身的窮孩子,奪得天下后,非??粗貋碇灰椎拇蠛媒?,唯恐官吏們?yōu)榱俗约旱乃嚼阎旒姨煜赂銛「憧濉K凇洞笳a三編·民拿害民該吏》里苦口婆心地對官員說:朕設(shè)立地方各級官員,本是為了治理百姓。然而所任命的這些官員,都是些不堪之徒,到任后就與當(dāng)?shù)乩魡T、皂隸以及潑皮無賴一起殘害良民。這等貪官污吏,若不懲處,民何以堪!為了防止官吏貪污腐敗、殘害良民,他編印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反腐教材《醒貪簡要錄》,幫官員算經(jīng)濟賬:譬如官員所得俸祿多少,折合成稻谷多少斤,按平均畝產(chǎn)折算需要多少畝地,農(nóng)民耕種這些地需要花費多少勞力……以此向官員說明,爾祿爾俸,乃民脂民膏,當(dāng)思來之不易,你們要本著良心做官,切不可貪贓枉法。
為了監(jiān)督官吏,防止他們坑害百姓,朱元璋認(rèn)為光靠苦口婆心的宣傳教育是不夠的,還要鼓勵“民告官”,鼓勵老百姓“越級上訪”。他在《大誥·民陳有司賢否》中說:“自布政司至于府州縣官吏,若非朝廷號令,私下巧立名色,害民取財,許境內(nèi)耆宿人等,遍處鄉(xiāng)村市井聯(lián)名赴京狀奏,備陳有司不才,明指實跡,以憑議罪,更賢育民?!币鉃槿绻倮羟闪⒚?,害民取財,允許當(dāng)?shù)氐赂咄刂寺?lián)名赴京上訪;甚至對那些被同僚排擠、誣陷,實際上很清廉的官員,老百姓也可以集體進京上訪,為其昭雪:“若被不才官吏、同寮人等捏詞排陷,一時不能明其公心,遠(yuǎn)在數(shù)千里,情不能上達(dá),許本處城市鄉(xiāng)村耆宿赴京面奏,以憑保全?!?/p>
為了暢通越級上訪渠道,防止地方官員截訪,毆打上訪者或是把上訪者關(guān)“小黑屋”之類的事情發(fā)生,《大誥》中專門有“阻擋耆民赴京”條,說的是淳化鎮(zhèn)巡檢何添觀等刁難上京告狀的農(nóng)民,索要錢財,結(jié)果被處以刖刑一事。以此警示地方官員,切不可阻撓打擊越級上訪者。老百姓控告貪官污吏,或為本地受冤屈的地方官申冤等進京上訪,手持一本《大誥》,就可一路暢通無阻,各地均不敢攔截。
更讓貪官污吏害怕的是,朱元璋不僅允許老百姓“越級上訪”,還允許“越級綁縛”?!案吣暧械玛让窦澳陦押澜苷摺?,將貪官污吏直接“綁縛赴京治罪”,若各級官吏敢有阻攔者,全家族誅。朱元璋在《大誥》中規(guī)定:“今后所在有司官吏,若將刑名以是為非,以非為是,被冤枉者告及四鄰,旁入公門,將刑房該吏拿赴京來;若私下和買諸物,不還價錢,將禮房該吏拿來;若賦役不均,差貧賣富,將戶房該吏拿來;若舉保人材,擾害于民,將吏房該吏拿來;若勾補逃軍力士,賣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鄰里眾證明白,助被害之家將兵房該吏拿來;若造作科斂,若起解輪班人匠賣放,將工房該吏拿來?!逼渲星宄匾?guī)定了哪種情形可以將官吏“綁縛赴京治罪”,說明朱元璋是真心想嚴(yán)肅吏治。
朱元璋期望通過“越級上訪”和“越級綁縛”的辦法,給官吏以壓力恐懼,達(dá)到監(jiān)督和規(guī)制官吏違法亂紀(jì)的事。為此,他還專門樹立了一個正面典型:常熟縣有個老實巴交的農(nóng)民陳壽六,被縣吏顧瑛欺壓迫害,陳壽六與弟弟和外甥三人一并擒拿縣吏,攜帶《大誥》赴京面奏。朱元璋對其賞賜有加,“賞鈔二十錠,三人衣服各二件”,并免其雜役三年。為了保護這個典型,朱元璋知照下面官吏,以后即使陳壽六犯法,也不許地方處理,而是由朱元璋自己審理。
朱元璋本以為如此“落實政策”后,“不一年之間,貪官污吏盡化為賢矣”。卻不料出現(xiàn)了他意想不到的情況:有的民眾借機公報私仇,有的地方民眾“響應(yīng)”號召,將衙門胥吏豪強綁縛起來,勒索其財物,還將其綁到京城去。有的地方非但沒有動靜,甚至還有惡吏欺虐良民,幾成禍害,卻鮮有人“越級上訪”或“越級綁縛”官吏進京的。以至于朱元璋很是納悶:老百姓“何不依《大誥》擒惡入京,一則受賞,二則立良民之名于一郡,使有司畏懼”呢?
其實他不知道,民斗官何其難,歷來是勝少敗多。官員尤其是胥吏,在當(dāng)?shù)囟际恰暗仡^蛇”,有著盤根錯節(jié)的關(guān)系,一般新任的官員都畏懼幾分,何況普通百姓。除非是大姓宗族,人力、財力雄厚,才敢越級上訪,甚至“旁入公門”。把有士兵保護的胥吏、官員抓走,綁縛京城,一般的貧苦百姓,哪里有這力量?就算現(xiàn)在響應(yīng)皇帝的號召去上訪、去綁縛,也擔(dān)心被胥吏、官員秋后算賬。
其次,過去交通、通信不發(fā)達(dá),涉重山萬水前去京城越級上訪或是將官吏綁縛上京,需要不少費用盤纏。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路途漫漫,雖說皇帝答應(yīng)了不許各地阻撓,但所謂“官官相護”,難免有的官員想方設(shè)法故意刁難。普通百姓一想到種種困難,大約也要視之為畏途了。期待人人做陳壽六是不現(xiàn)實的,朱元璋的如意算盤落空盡在情理之中。
從根本上說,朱元璋鼓勵越級上訪、越級打擊,將其視為治官的一種方法,最主要的還是維護大明王朝的皇權(quán)統(tǒng)治。但其中很多做法本身已經(jīng)逾越了法律,是“法外之法”,可能收一時之效,但注定不能解決官民之間的根本性矛盾,更無法克服的封建王朝政治體制本身的官場弊端和致命病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