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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皇帝自殺前大開殺戒 為何殺妻女卻不殺兒子?

2017-03-03 10:15:10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七日,農(nóng)民起義軍圍攻京城。十八日晚,絕望無助的崇禎帝強打精神舉行了最后一次家宴,他深知大明朝即將滅亡,自己將成為亡

崇禎十七年三月十七日,農(nóng)民起義軍圍攻京城。十八日晚,絕望無助的崇禎帝強打精神舉行了最后一次家宴,他深知大明朝即將滅亡,自己將成為亡國之君,妻子兒女也將成為亡國之人,所以,當酒宴結(jié)束后,他必須安排后事。

崇禎皇帝身為一國之君,雖說大明朝滅亡在即,但是憑借他掌控的權(quán)利,想要送妻子女兒離開,應(yīng)該不是一件難事,但是,他卻只送走了兒子,安排太子慈烺、三子定王慈炯、四子永王慈煥逃離皇宮。

之后,崇禎帝先是讓周皇后殉國,當周皇后自縊而亡后,他又要求袁貴妃,讓她隨皇后去吧,當袁貴妃哭著拜別自縊而亡后,崇禎帝把魔刀斬向了他的女兒,他流著淚左袖遮臉,右手拔出刀來砍中了長平公主的左臂,使得她暈死過去,最后,又揮劍刺死了自己年僅六歲的女兒昭仁公主。

崇禎皇帝殺死自己的妻女,放走自己的兒子后,身為一國之君的他并沒有茍活,與十九日凌晨,他揩御筆太監(jiān)王承恩離開紫禁城,登上皇家禁苑煤山,在一株老槐樹下自縊身亡,時年35歲。

身為一代帝王的崇禎帝,在最后一刻只送走了自己的兒子,卻用劍砍死自己的女兒被人指責不近人情,事實卻并非如此,崇禎不敢讓她們活著。

根據(jù)明末《流寇志》、《綏邊紀略》、《甲申朝事小紀》記述,李自成大軍所致,奸淫婦女不計其數(shù),明朝婦女守貞烈節(jié),紛紛自盡,北京城陷落,宮中宮女自盡者甚眾。《明史紀事本末》記載李自成進入北京后肆意劫掠婦女賞賜給諸將領(lǐng),一人可得30名,《明季北略》明確記載大順軍在街頭“裸孕婦于前,開膛破肚以戲之”的暴行。各地縣志也記載李自成一路上劫掠未婚婦女為妻,淫辱之后居然作為軍糧吃食!

顯然,崇禎帝殺死自己的妻女,是為了不讓她們落入農(nóng)民軍手中,不忍她們遭受凌辱,而送走他們的兒子,是為了給老朱家留下香火。由此來看,崇禎帝送走兒子、殺死妻女,實屬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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