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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貪官王溫舒 殺人如麻以酷行貪以酷掩貪

2016-07-03 19:36:42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語:西漢王朝建立以后,漢高祖、漢惠帝、呂后都致力于發(fā)展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穩(wěn)定封建統(tǒng)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文景兩帝在位的一個時期,又在此基礎(chǔ)

西漢王朝建立以后,漢高祖、漢惠帝、呂后都致力于發(fā)展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穩(wěn)定封建統(tǒng)治秩序,收到了顯著的成效。文景兩帝在位的一個時期,又在此基礎(chǔ)上進一步輕徭薄賦,這便是歷史上所稱的“文景之治”?!拔木爸巍彼氖辏瑖鴥?nèi)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災,百姓總是人給家足,國家的倉庫里堆滿了糧食,京師的錢財有千百萬,連串錢的繩子都爛了,這是對“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然而與此同時,一批豪強地主勢力也開始膨脹起來。他們憑借強大的宗族勢力,勾結(jié)官府和貴族,橫行霸道,大量吞并農(nóng)民土地。景帝三年(前154年),吳楚七國合謀叛亂,就是豪強與諸侯勢力惡性膨脹的結(jié)果。漢武帝繼位以后,對此深感憂慮。為了打擊豪強地主勢力,漢武帝一改文景帝時的懷柔政策,重用一大批酷吏,對豪強地主大加撻伐。這些酷吏以皇權(quán)做后盾,以酷殺而著稱。他們的活動,對于抑制豪強地主的氣焰,加強專制皇權(quán)起到了顯著的作用。但是必須指出,有些酷吏決非清官廉吏。他們往往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既是他們聚斂財富的主要方式,也是這一時期貪官的主要特點。因此,一批毫強地主被打去了,一批酷吏貪官卻滋生起來。王溫舒就是這批人的一個典型。

王溫舒,生年不祥,卒于公元前103年,陽陵(今陜西咸陽東)人。年輕時的王溫舒游手好閑,不務(wù)正業(yè),并且性格暴虐,常常干些殺人越貨的勾當:在月黑風高之夜,攔路搶劫,搶了東西,再把人殺了埋掉。就是這樣一個人,地方長官竟讓他試做亭長。亭長是一個鄉(xiāng)村基層的官,管理一亭(漢制,十里為一亭)的治安,兼理民事。但亭長試做了好幾次,他都沒有能力干好體職工作,最后還是丟了這份差使。此后,他又在縣衙里當過小吏,小吏干了幾年,拙見升為廷尉史。在此期間,王溫舒投靠了張湯。張湯是當時著名的酷吏,看中了王溫舒暴虐的性格,用他做廷尉史,負責督察盜賊。王溫舒擔當這個個角色以后,其暴虐性格得到淋漓盡致的發(fā)揮,為虎作倀,讓虎狼都自愧弗如。

當時漢武帝主張全面加強中央集權(quán),嚴厲打擊危害專制統(tǒng)治的行為,在這種形勢下,以嚴酷的殺伐和刑罰著稱的官吏,往往能很快得到提拔。所以王溫舒不久就升遷為廣平都(今河北曲周縣北)都尉,輔佐郡的軍事和治安,成了一郡的主要長官之一。為了管好這一帶的治安,他從廣平郡中仔細挑選了十幾個所謂果敢能任事,一無所顧的亡命徒充當郡吏,作為自己的爪牙,去督捕郡您“盜賊“。王溫舒之所以重用這批人,實際上有他自己的想法。他了解到在和批熱鬧以往都犯過重罪,只不過是沒有暴露,仍然逍遙法外而已。王溫舒把它作為控制他們的重要手段,如果這些人督捕”盜賊“有功,能夠史王溫舒滿意,無論以前有多么嚴重的罪行,他都不加追究;如果誰督捕“盜賊”不力,甚至有意回避或者加以庇護的話,那就不但殺了誰,還要殺盡他的全家。這樣一來,這批人沒有不竭盡權(quán)力的。至于,這些人是否濫殺無辜,王溫舒不管那么多,甚至想都沒想去管。這種嚴酷的手段十分奏效,廣平周圍,齊、趙之郊的“盜賊”都不敢接近廣平了。廣平郡竟因此落了個“道不拾遺”的“美名”。

實際上,封建統(tǒng)治者所指的“盜賊”,主要是指那些走投無路,被迫起來進行反抗斗爭的農(nóng)民群眾。漢武帝后期,由于四處開邊、揮霍無度,文景之治時期積累的財富已經(jīng)消耗殆金,一遇天災,各地便流民遍地,先是乞討,后是聚集搶劫,天下于是“盜賊”滋生。這些團伙大的數(shù)千人,自立旗號,功城掠地,搶奪兵器,釋放罪人俘獲、殺害地方長官;少的幾百人,擄掠鄉(xiāng)里,這樣的團伙多到不可勝數(shù)。他們的斗爭威脅到了漢王朝的封建統(tǒng)治,所以封建統(tǒng)治者必須用最嚴酷的手段將他們鎮(zhèn)壓下去。漢武帝派高級秘書外出督察剿滅事務(wù),沒有什么效果;于是再派高級干部持節(jié)、虎符等發(fā)兵攻擊,成千上萬“盜賊”被砍去了頭顱,尸橫神州大地;漢武帝再制定有關(guān)法律,誅殺向盜賊提供糧食、消息的人,有的地方甚至殺到幾千人,總是把主要的大頭領(lǐng)捉拿歸案。但是盜賊不可能完全消平,那些小嘍盤們散后復聚,群集山川,遍地皆是,弄的官方無可奈何。漢武帝于是制定一部新的《沉命法》,規(guī)定凡是有盜賊而沒有發(fā)現(xiàn),或是發(fā)現(xiàn)了沒有全部捕獲的,從小守到小吏,負責的人都得殺頭,可以說嚴厲了無以復加的地步。而王溫舒正是一個將漢武帝政策推倒到極致的人。廣平郡內(nèi)道不拾遺,使王溫舒名聲大噪。漢武帝知道后極為贊賞,立刻提拔他為河內(nèi)郡(今河南武陟 縣西難)太守。他成為一郡之內(nèi)最高的行政長官。

廣平、河內(nèi)兩郡相隔不遠,王溫舒在廣平就知道河內(nèi)的一些豪強地主不守法度,稱霸地方。他們不僅宗族勢力強大,而且往往連成一體,沆瀣一氣,官府對他們毫無辦法。豪強地址勢力強大當然對加強中央集權(quán)不利。漢武帝這次把王溫舒派到這樣的地方正是要他嚴厲的手段懲治這些豪強地主。

王溫舒的確沒有辜負漢武帝的期望。這年九月,王溫舒到河內(nèi)上任,他立刻做了一系列的部署。他敏銳地意識到當時官府的驛站傳送文書速度太慢,就另外準備五十匹私馬,部署在河內(nèi)至京師的沿途上,作為另一套驛站。他命令凡有河內(nèi)、京師的往返文書,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查。同時,他又仿照在廣平的辦法挑選若干曾犯有重罪而又果敢任事的亡命徒充當郡吏,讓他們到第一線去逮捕那些郡中豪強。沒有多少時間,王溫舒就以各種理由將郡中豪強大族基本上全部捕獲。然后他窮加審問,案情迅速確定下來,被案子株連的也有千余家。首戰(zhàn)告捷以后,王溫舒立刻上書漢武帝,提出對這批人的懲罰方案:案子犯得重的滿門抄斬,案子犯的輕的本人也要殺掉,而且無論案情大小,其家產(chǎn)統(tǒng)統(tǒng)由官府沒收。如果在過去,這種文書通過官府驛站馬傳遞,往反時間很長。那些豪族自以為有足夠的時間運用在京城的靠山和關(guān)系,有恃無恐,沒想到在和次王溫舒使用事先設(shè)置的私人驛馬傳遞,不到兩天,漢武帝的允詔已經(jīng)到達了。河內(nèi)的官民對他如此迅速無不感到驚訝。詔書一到,豪強地主措手不及,一場大規(guī)模的屠殺就開始了,上萬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余里”,真是尸積如山,血流成河。這對那些橫行鄉(xiāng)里的豪強地主來說,是咎由自取,但歲大多數(shù)無辜被牽連的平民而言,卻是血海齊冤。

經(jīng)過這番刑殺,王溫舒受到了與廣平郡同樣的效果。從九月上任到十二月底,短短三個多月,河內(nèi)郡安寧了,連犬吠之盜都沒有了。人們側(cè)目而視重足而立,全部都沉侵在一片恐怖之中。當時有個別人聞風逃到其他郡內(nèi),王溫舒也不放過,派人前往追捕,等捕獲他們回到河內(nèi)郡,已是來年春天了。按漢朝法律規(guī)定,秋冬行刑,春夏不準殺戮。眼看逮到的人非要等到秋后處決,王溫舒急得搓手頓足:“哎呀,假使冬季再延長一個月,我就可以徹底地完成這個任務(wù)了?!?/p>

殺人,對王溫舒來說,已成為一種嗜好;人命,全被他視為草芥。

有人憑阿諛奉承晉級,有人靠賄賂升遷,有人靠投長官所好發(fā)達,真所謂狗有狗道,貓有貓路。而王溫舒起家卻是靠殺人,是無辜平民和豪強地主的白骨為他壘就了向上爬的階梯。

在封建專制社會,皇權(quán)至上,“朕即國家”,帝王必須要使用酷吏來控制國家機器。張湯善于迎合漢武帝所好,他發(fā)明了一個“腹誹罪”:如果在朝廷爭議中,有大臣嘴唇微動,表情有異,就斷定此人對皇上心懷不滿,即可以判處死刑。于是張湯深得皇上賞識,官職做到御史大夫,即處理大臣奏章,監(jiān)督地方刺史,考課、監(jiān)察、彈劾百官,相當欲副丞相的一個夾職。王溫舒在河內(nèi)的“治績”,很快傳到朝廷,漢武帝把他視為十分能干的人,準備予以重用。當時京師治安很成問題。漢初以來,由于政府、私人鑄錢并行,從而使幣十分混亂。漢武帝決定由國家收回鑄幣權(quán),并以嚴刑竣法禁止民間自由鑄錢。但利之所在,人不畏死,民間私自仍不乏其人,京師一帶尤其嚴重。為了嚴懲私鑄錢幣者。漢武帝于是起用酷吏治理京師。先是任命義縱為內(nèi)史,作為京師一地最高行政長官,這對王溫舒來說,是一個質(zhì)的飛躍,過去他一直是地方官,如今卻一躍成為京官了。在京師,王溫舒仍然故技重施,像在河內(nèi)一樣,以酷殺行威。他專門選用那些專好猜疑,心狠手毒,敢于禍及別人的奸毒之徒,作為自己的鷹犬。當時自己的鷹犬。當時義縱早以酷吏著稱。義縱本來是一名強盜,靠皇太后的幫忙進入仕途,但他一上臺就遇上皇太后的外孫之子犯法,義縱不念舊情,不怕得罪皇太后,依法辦事,讓皇帝對他刮目相看。義縱任定襄太守時,把獄中犯罪的二百余人和私下探望的二百余人一網(wǎng)打盡,同時捕殺,四處鮮血淋漓,令人不寒而栗?,F(xiàn)在義縱官位在王溫舒之上,王溫舒想干的一些事情如果事先沒有向他請示,他就對王溫舒加以凌辱,并從中掣肘,敗壞其功。然而過了不久,義縱因反對楊可告緡而以“廢格詛事”被殺,王溫舒接著被提拔為廷尉,成了掌管刑獄的全國最高司法長官,位列九卿之一。然而王溫舒此人在本質(zhì)上是個匪徒,酷暴少文,嗜殺成性,對于國家法律一是不知,二是不用,對一些大案、疑案更是沒法分辨?,F(xiàn)任這種人實在不適合擔任最高司法長官。所以時隔不久,當接替王溫舒為中尉的尹齊被免官后,漢武帝就把王溫舒廷尉一職免去,讓他仍擔任中尉,負責京師治安。然而這卻正合王溫舒的心意。

上次任中尉時,因為有義縱掣肘,王溫舒不能不有所顧忌?,F(xiàn)在義縱已死,沒有人對他刁難,更沒有誰敢和他作對,王溫舒又可以肆無忌憚了。他對京師風俗人情十分熟悉,對一些豪惡勢力也很了解。他就重用這些豪惡之吏。這些人善于深文周納,巧詆人罪,他們要想懲治誰,就千方百計地給他羅織罪名,誰也休想逃脫。漢武帝對秦代以來來的刑法作了重大改革,明令廢除秦代制定的“連坐”制度,廢除黥、劓、刖、宮四種肉刑。然而到了王溫舒這兒,“連坐”不僅沒有停止,而且擴大化了,肉刑也愈演愈烈,一旦落入他們之手,無不慘遭嚴刑拷打,到頭來,“大抵盡靡獄中”,極少能夠生還。他們常常對下戶中的奸猾之人采取這樣暴虐的方法,使其身死、家亡、族破,意在警告那些豪強大戶,使他們不敢輕舉妄動。

刑殺,在短時間里收到了成效。京師,似乎安寧了。

王溫舒不僅僅是一個以殺立威的酷吏,他還是個貪官。與其他貪官相比,雖然王溫舒與他們在本質(zhì)上并無二致,但其貪的手段確有不同。以酷行貪,以酷掩貪,這是表現(xiàn)在王溫舒身上比較突出的特點。

王溫舒有兩副面孔,一副是“酷”。在無權(quán)無勢者面前,他如狼似虎,酷虐非常。被他豪不留情地殺死的都是那些無權(quán)無勢的人,當然其中還有不少平民百姓。即或是身為貴族及外威,如果不是身處權(quán)要之位,他也要掠奪他們、侮辱他們。但在有權(quán)有勢者面前,王溫舒又換了一副面孔,這就是“諂”。史書記載:“溫舒多諂,善事有勢者?!?《史記 列傳》)他之所以能從一個小吏爬到九卿之一的高位,與他的善事權(quán)貴是分不開的。在有權(quán)有勢者面前,以酷虐著稱的王溫舒邊成了俯首帖耳的小綿羊。盡管他的職責是察奸懲惡,但那些有權(quán)有勢者即使“有奸如山”,他也不敢動他們一根汗毛,而且千方百計地庇護他們。正因為如此,作為回報,有權(quán)有勢者們通過各種渠道,向各種人士為王溫舒游說,使他聲名鵲起。王溫舒官運亨通,與這些權(quán)貴們?yōu)樗斓倪@些輿論大有關(guān)系。

王溫舒擺出這兩副面孔,其實都是為了一個目的:貪。在無權(quán)無勢者面前,他以酷行貪;在權(quán)貴面前,他以諂行貪。其手段不外是貪污和納賄兩種。就其貪污而言,主要是貪污被籍沒財產(chǎn)。在廣平,在河內(nèi),在京師,他殺幾萬人,被籍沒財產(chǎn)的人家恐,陷也有數(shù)百上千家。對這些籍沒人官的財產(chǎn),他當然不敢全部鯨吞,但完全可能從中染指一部分。就其納賄而言,情況就多了。正因為他掌握著生殺予奪大權(quán),以權(quán)換錢也就有了雄厚的資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殺著稱,更使他在這場權(quán)錢交易中處于優(yōu)勢地位。一些豪強地主雖無權(quán)無勢,卻有的是錢。更何況雜生死緊要關(guān)頭花錢買命,即使傾家蕩產(chǎn)也在所不惜。于是他們大行其賄,以求脫禍,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無辜百姓為求免遭株連,被迫破產(chǎn)行賄者也不在少數(shù)。更有那些“有奸如山”的權(quán)貴,因為受到王溫舒的包庇回護而逍遙法外,他們當然愿意拿出大量錢財進行賄賂,作為對王溫舒的報答。

這方面的具體細節(jié),雖然史料語焉不祥,但也透露了一些信息。史載,王溫舒任中尉后,“數(shù)歲,其吏多以權(quán)貴富”。王溫舒的爪牙都因權(quán)貴的賄賂二暴富,他本人就更不用說了。賴葦子向王溫舒行賄一萬兩黃金,王溫舒答應幫他弄一個番禺海務(wù)司的官做。賴葦子到了長安,又花了一萬兩黃金,還把長安的青樓妓院包下來供王溫舒享用。王溫舒已經(jīng)辦好了官文,就是不發(fā)給賴葦子可悲又可憐,只好求助于強盜,向王溫舒取官文。向賴葦子這樣的官員尚且如此,老百姓在這樣的貪官酷吏的治理下就更沒法活了,賣兒鬻女,得錢上供,猶不能安居樂業(yè),比起文景之治時期給人足,栗紅貫朽的情景,真是天上地下了。

王溫舒在幾年后曾被人告發(fā),其中的重要罪狀就是“受員騎錢”及其他“奸利事”。所謂“受員騎錢”,顯然是接受部下賄賂。部下賄賂,他都敢接受,其他人的賄賂更是來者不拒了。至于“奸利事”,當然是枉法賣獄、貪污受賄之類的丑行。

王溫舒死后,史載其“家累千金”。這在當時可謂“暴發(fā)戶”了。先他幾年而死的張湯,也是個酷吏,官至御史大夫,貴為三公,遭人陷害而自殺。據(jù)記載,其家產(chǎn)不過五百金,而且這都是得自平時皇帝的賞賜和自己積攢的俸祿,其他什么產(chǎn)業(yè)也沒有。比王溫舒后死幾年的尹齊,也曾以酷吏聞名,也曾官至中尉,后在淮陽都尉任上病死,其家產(chǎn)所值不滿五十金。由此可知,王溫舒在短短十幾年的官場生涯中聚斂了這么多的財富,確實是個以酷行貪的典型。

以殺立威,其威風只能奏效一時;以酷行貪,其貪跡也不能隱藏長久。一旦威勢不再,貪跡敗露,就絕對逃不脫可悲的下場。

大初元年(前104年),西漢王朝派兵征大宛。漢武帝下詔征發(fā)豪吏從軍,而王溫舒卻隱匿他的官吏華成。對他不滿的官吏向漢武帝告發(fā)了此事。接著又有人控告他企圖謀反,而他“受員騎錢”及其他“奸利事”也相繼被揭露。按照漢朝法律,王溫舒的罪行應當誅滅九族。王溫舒知道末日來臨,于是自殺身亡。他的兩個弟弟和他們的岳丈家也各以其他罪名而全族被殺。難怪當時曾有人感慨道:“真可悲啊,古代有誅滅三族之行,而王溫舒竟然被誅了五族?!?/p>

王溫舒以殺立威、以酷行貪的劣跡,在當時產(chǎn)生了惡劣的影響。由于他屢次得到漢武帝重用,所以當時那些“郡守、都尉、諸侯二千石欲為治者,其治大抵盡放(仿效)溫舒”史記. 列傳》)。他們在境內(nèi)大開殺戒,濫殺無辜,造成白色恐怖,企圖也能像王溫舒那樣青云直上。主管官員法外造法,恣意用刑,豪惡屬吏望風而動,變本加厲,這是對法律制度本身的破壞,從根本上動搖了法律的威嚴。他們對國家法制的破壞程度,絕非普通人的違法行為所能相比。司馬遷在《史記》中寫到:“其好殺伐行威,不愛人如此!”并且在寫這群酷吏時,每每指出“上以為能”,用意顯然表示對漢武帝的諷刺和憤慨。

壓迫越深,反抗越烈;蓄之越久,其發(fā)越速。越是嚴刑竣法,越是達不到大治的局面。相反,“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這些人的暴行,激起了人民的強烈反抗。南陽以梅免、白政為首,南方楚地以殷中、杜少為首,東方齊地以徐勃為首,北方燕趙之間以堅廬、犯生為首紛紛舉行起義。他們的斗爭沉重地打擊了西漢王朝的統(tǒng)治,使西漢政府元氣大傷。這無情地宣告了王溫舒以殺立威道路的破產(chǎn),也是對漢武帝酷吏政治的莫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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