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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海瑞為什么會有那么窮 竟是全拿銀子納妾了

2016-06-26 13:13:37  來源:360常識網(wǎng)   熱度:
導(dǎo)語: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較抽象,就人們的感受來說,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有說服力。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dāng)于監(jiān)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較抽象,就人們的感受來說,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有說服力。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dāng)于監(jiān)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里,翻箱倒柜,僅找到十幾兩銀子, 《海瑞集》(中華書局1962年12月版)中說“僅存俸銀十余兩”,另外還有“8兩”和“151兩”兩種說法,中華書局1982年初版黃仁宇《萬歷十五年》曾說是20兩,有誤,中華書局2006年版《萬歷十五年》已改正。辦喪事的費用都得朋友們湊份子,可見他的確是窮,窮得讓人肅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陳的御史(相當(dāng)于紀(jì)委的處級干部)。陳御史經(jīng)常讓差役拿著“紅票”到市場上去買米,只付市場價的一半。這種做法當(dāng)時很普遍,并不是陳御史一個人這樣干,老百姓對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買米,剛好這個米店的經(jīng)紀(jì)(經(jīng)理)家里有個見過點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認(rèn)為這不合理,便拿了“紅票”到都察院擊鼓告狀。海瑞得到狀紙后勃然大怒,想加倍處罰陳御史,剎剎這種歪風(fēng)。由于都察院的御史同事們懇切求情,陳御史終于免受處罰。但是海瑞卻采取了另一種懲罰方式:先是把拿“紅票”買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當(dāng)差的資格,再把他枷號在陳御史辦公的衙門前,以羞辱陳御史。陳御史因此名聲不好,他對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時候,陳御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貧,實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于是說:“我不再怨恨他了?!?/p>

海瑞的“清苦”終于感動了原來對他恨之入骨的陳御史,可見就清官來說,沒有什么比他自己過著清貧的生活更具有說服力和感召力了。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海瑞為什么窮?按照吳思先生《潛規(guī)則》一書的解釋,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資制度惹的禍。清官不受外財,守著一份死工資過日子,而工資又低,那就只能窮了,這很好理解。進(jìn)一步推論,因為窮,收入不夠用,只好去貪污受賄,因此低工資制度成了明代官員“當(dāng)貪官的理由”,這也似乎符合邏輯。但是,這個觀點卻是不能輕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為政治明星的高調(diào)出場,始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出任浙江淳安知縣一職,這時海瑞已經(jīng)45歲。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買肉事件,研究者歷來將它作為海瑞貧窮的依據(jù):“在浙江淳安當(dāng)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dāng)然更舍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里。第二天,總督發(fā)布新聞?wù)f:‘昨天聽說??h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此事見于《明史》記載,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它的歷史真實性。問題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窮得買不起兩斤肉呢?

當(dāng)時買兩斤肉需要多少錢?根據(jù)海瑞自己的說法,“豬肉二十五斤,價銀五錢四分?!币簿褪钦f買25斤豬肉需要0.54兩銀子,一斤為 0.0216 兩,換算成現(xiàn)在的人民幣大概就是14元,明嘉靖后期到萬歷前期的米價大致是1石米需銀7錢,1石約為155斤,這樣1兩銀子可買221.4斤大米。2013年夏秋北京超市粳米的零售價一般是每斤3元左右。這就是說,按購買力換算,當(dāng)時的1兩銀子大約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664元。貨幣換算標(biāo)準(zhǔn),詳見本書附錄。和現(xiàn)在的肉價差不多。由于海瑞可能是回民,我們假定他買的那兩斤肉是牛肉。當(dāng)時牛肉的售價,“大羹牛肉二斤,價銀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

海瑞會窮到付不起26元買2斤牛肉給母親過生日嗎?

明代官員的正式工資不高。按照朱元璋時代確定的工資標(biāo)準(zhǔn),七品知縣的年薪是90石大米, 《明史·職官志》記此標(biāo)準(zhǔn)為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定,《明太祖實錄》則記此標(biāo)準(zhǔn)為洪武二十年九月定。一般都認(rèn)為洪武二十五年的標(biāo)準(zhǔn)成為以后有明一代的定例。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4萬塊錢,月薪只有3 000多元。由于后來朝廷發(fā)給官員的俸祿并不是全額的大米,還有折色,實際領(lǐng)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360貫鈔。

萬歷《明會典》卷三十九記載地方正七品官員歲俸米為90石,其中54石為本色,36石為折色。本色中12石為月俸米,其余折銀俸35石、折絹俸7石,共合銀26.95兩。折色中折布俸18石,合銀0.54兩;折鈔俸18石,合本色鈔360貫。萬歷十年(1582年)的《萬歷會計錄》卷三十四“文武官俸祿”記載與之相同。這360貫鈔,名義上頂了36石大米,但是較起真來,由于鈔法不行,貨幣嚴(yán)重貶值,這筆錢在市場上未必能買到兩石大米。這樣計算起來,實際工資只有53石大米,不到現(xiàn)在的2.5萬元,月薪只有2000元。每個月2000元的工資的確不高,但似乎不至于買不起二十幾塊錢的兩斤肉。

海瑞除了國家發(fā)放的工資之外,還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產(chǎn),據(jù)黃仁宇先生估計,總共是40畝光景。40畝地租給別人耕種,地租一般是收獲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能夠種雙季稻,按道理一畝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總會有的,這意味著海瑞一家每年還有二三十兩銀子的收入。

海瑞在海南老家擁有零散土地93丘,全部稅額為1.28兩銀子,黃仁宇先生按照當(dāng)時海南的一般稅率估計其土地數(shù)量大約為40畝土地租佃給別人耕作,田租一般是畝產(chǎn)的一半。洪武四年(1371年)八月朱元璋曾賞賜沐英“蘇州府吳江縣田一十二頃八十畝,歲計租一千石”,洪武六年五月又賜“銅陵縣田十二頃四十畝,歲計租五百四十八石”。田租每畝前者約 0.78石,后者約0.44石。兩者相差較大,主要是由于兩地畝產(chǎn)量不一的緣故。蘇州的田地差不多是全國畝產(chǎn)量最高的,而銅陵田地則比較瘠薄。所以海瑞老家的40畝田地所得年租應(yīng)該不會超過蘇州的標(biāo)準(zhǔn),所得不會超過31.2石,但至少也不會少于17.6石,因此可以養(yǎng)5人至9人,差不多是一家人的口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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